玉林供电局采取四项有力举措 对“两违”工程不予供电
玉林日报 2017-12-19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曾昶 通讯员 张婷)根据玉林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玉林供电局采取果断措施,加强联动配合,确保全面完成清理整治“两违”目标任务。
11月27日,玉林供电局配合玉州区人民政府对分界村红砖一厂等不按规定开展经营的7家红砖厂停止生产供电;12月1日,该局派出3个工作人员,配合大容山桃源里景区太阳路段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及填土行动,对拆除清理点的管线实施断电、断水及现场电力、水源监护。
为确保清理整治“两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玉林供电局出台行动配合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风暴行动领导工作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配合政府开展风暴行动工作。在风暴行动中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配合,对供电区域内未取得合法用地、建设手续的工地或工程设施,不得供电;已供电的,接到有关部门告知属于“两违”或配合依法清理整治“两违”的通知后,按有关程序停止供电。
该局具体工作措施和步骤分为四方面:按照各阶段的工作部署,在接到政府告知属于“两违”或配合依法清理整治“两违”的通知后,由局营销部通知属地管理单位,迅速安排人员进行配合行动;停电现场,在政府相关部门清场、维护秩序后,停电工作人员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下才能实施停电操作;属高压供电的由配电班组按停电流程报批,低压供电的由用检人员报批,并执行;对供电区域内未取得合法用地、建设手续的工地或工程设施,坚决不予供电。
什么是非法占用土地?
非法占用土地是指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合法有效的批准而占用土地的行为。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①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行为;②弄虚作假,骗取批准占用土地的行为;③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行为;④经非法批准而占用土地的行为。
原标题:玉林供电局采取四项有力举措 对“两违”工程不予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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