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玉林日报 2017-12-29

预付卡里的钱还没花完,商家倒闭了怎么办?刚买的房子发现实际和合同不符怎么办?……新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商品退换、预付卡、买房、买车、培训教育等都定了规矩,将更加有力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退换货:商品服务不合格赠品可以不退

“上次在网上买了一件中长款毛衣,收到后发现破了一个洞。我申请退货,虽然卖家答应补运费,但还是要自己拿去寄。”玉林消费者林雪如是说。《条例》实施后,消费者退换货将更省心了。《条例》规定,实行三包的商品符合退货、更换条件的,经营者应当在接到消费者提出的退货、更换要求之日起三日内,予以退货、更换。消费者购买商品时经营者送货上门的,经营者应当免费上门退货、更换或者承担消费者运送商品支付的必要费用。

另外,消费者买到质量有问题的商品,退货时赠品可以不退。《条例》规定,经营者对有瑕疵但是不影响使用性能的商品,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在消费者购买前告知并在购物凭证上注明。经营者因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依法承担退货、退还货款或者服务费用责任时,不得要求消费者退还奖品、赠品,不得将奖品、赠品、免费服务等折价抵扣退款。

预付卡:单张记名预付凭证不得超5000元

近年来,预付卡消费已成为常见的消费模式。《条例》对预付卡消费进行了规范,规定经营者自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法人经营者提供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一千元;其他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提供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两千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五百元。但是,预付款存入第三方支付平台并且凭消费者指令支付的除外。预付凭证金额超过前款规定的最高限额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超过限额部分的款额,经营者不得因此减少或者取消已经承诺的优惠。此外,经营者以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除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不得设定有效期限。

商品房:有11种情形之一消费者可以退房

买房是人生大事,若是掉入消费陷阱,那真是件糟心事。《条例》施行让消费者买房更有保障。《条例》规定,取得预售许可或者销售现房的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销售前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对每套商品房明码标价。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销售过程中,对已销售的房源,商品房经营者应当明确标示。另外,商品房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提出退房要求的,应当予以退房,退还消费者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依法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一)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二)订立商品房销售合同后又将该房屋抵押或者销售的;(三)将被依法查封、限制转移的商品房销售给消费者的;(四)将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使用的;(五)故意隐瞒商品房已经被抵押、销售或者属于征收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订立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六)房屋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未约定面积误差处理方式,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的;(七)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房屋结构、户型、层高、朝向、楼层、配套设施、装修标准的;(八)小区绿化率、房屋间距、容积率等外部环境以及其他配套设施与承诺严重不符的;(九)违反合同约定,迟延交付,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付的;(十)由于经营者的原因导致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无法办理产权证书的;(十一)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

家用汽车:整车更换或者退货的条件放宽

近年来,汽车方面的消费咨询和投诉时有发生,不少消费者遭遇过售后维修难、退换难等尴尬情况。《条例》放宽了可以整车更换或者退货的条件。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之日起六十日内且行驶里程未超过三千公里,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安全装置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车辆自燃的,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因其他质量问题引起车辆失控的等情形之一的,销售者或者生产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整车更换或者退货,并依法赔偿损失。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之日起两年内且行驶里程未超过五万公里,可以整车更换或者退货的情形有三种,即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两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因质量问题,发动机整体或者其主要零件分别或者合计更换两次后、变速器整体或者其主要零件分别或者合计更换两次后、发动机和变速器整体合计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车桥、车身的主要零件因质量问题,分别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培训:六种情况可以退学退款

如今,培育教育市场火爆的同时也存在一些消费陷阱。《条例》施行后将规范培训教育市场。《条例》规定,从事非学历培训教育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如实告知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师资状况、教学地址、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情况。法律、行政法规对其有资质资格要求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资格。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自消费者提出退学退款要求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全部或者部分学费、培训费以及其他费用,并依法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一)不具备法定招生资格而进行招生的;(二)以虚假的教学、生活设施条件,保证升学或者就业等欺诈手段诱骗消费者的;(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的;(四)降低教学水平,安排不合格的教师从事教学活动,不提供相应的教学场所、设施、设备或者教学场所、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卫生规定的;(五)以不正当手段迫使受教育者提前终止或者迟延学业的;(六)有辱骂、体罚学员等严重违反教育规范行为的。

原标题: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家用汽车退换条件放宽 预付费卡限定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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