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网2018】陆川男子在网上扬言“教导他人制作炸弹并炸XX单位”被警方教育训诫

玉林网警巡查执法 2018-08-31

  8月27日,在网上扬言“教导他人制作炸弹并炸XX单位”的陆川网民温某(男,23岁,陆川人)被陆川公安依法教育训诫。经询问,温某称其是因为在网上贷款没有及时还,后被对方恐吓和骚扰,所以才在一个贷款群发表“教导他人制作炸弹并称读书时做过炸弹去炸XX单位”的不当言论。经民警对其进行教育训诫,其已经认识到在网上发布这样的言语是违法的,并已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不会再发表任何虚假、对社会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网警提醒,网上并非不法之地,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第五条的规定,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以及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信息,构成违法的将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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