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家土地没建房 他们挖坑立铁柱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2018-12-24

  执行人员在拆除违章物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陈梅 通讯员 梁珍玉)邻家的土地上没建房,陆川县清湖镇某村简某某等人便在该地块上挖坑,拉来水泥立起了铁柱……12月18日,陆川法院执行干警到该村西瓜坡队强制执行该起恢复原状纠纷案。

  2017年3月8日,陈某某、谢某某发现简某某等4人在自家的土地上挖坑,此后几天,简某某等人又拉来水泥,在挖坑的地方立起了铁柱。陈某某、谢某某提出抗议,但对方并没有停止侵权行为。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2017年3月28日,陈某某、谢某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简某某等4人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土地原状。陆川法院经审理后,于同年6月16日作出判决:简某某4人停止侵权行为,拆除搭建在陈某某、谢某某土地上的铁柱,恢复土地原状。

  判决生效后,简某某4人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今年7月,陈某某、谢某某向陆川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后,向被执行人简某某4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简某某4人仍置之不理;10月18日,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督促履行义务通知书,但简某某4人拒不履行,法院决定强制拆除。

  当天,执行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拉好警戒线,开展执行工作。开始时,被执行人情绪激动,在警戒线周围转来转去,当主办法官要求被执行人指定清理物存放地点时,被执行人毫不理会,还不停地打电话叫来亲友。

  “案件已到了执行阶段,如果阻挠强制执行,情节严重的,依法律规定会被司法拘留,甚至会构成妨害公务罪。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选择走合法程序……”在主办法官及执行人员的耐心劝导下,被执行人终于放下心中的怨恨,配合执行工作。

  原标题:邻家土地没建房 他们挖坑立铁柱 陆川法院强制执行恢复原状

  责任编辑:李家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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