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非法销售 “炮仗”被逮捕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2019-01-03
  

  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黄清 通讯员 林展伊 阙海斌)2018年12月27日16时,经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因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涉嫌非法经营罪,嫌疑人陈某被警方执行逮捕。据了解,陈某是北流市首个因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被执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2017年12月,在没有取得销售烟花爆竹许可证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陈某购买了价值12000元的烟花爆竹,并于2018年春节期间摆设摊位销售。之后,陈某将没售完的一部分烟花爆竹在自建楼里存储。去年10月24日、25日这两天,陈某又分两次购买了价值37100元、33300元的烟花爆竹并储存在自建楼里。

  2018年11月6日中午12时许,北流市公安局白马派出所查获了陈某存放在北流市白马镇睦雍村太平组自建楼内大量的烟花爆竹,并依法传唤陈某。陈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销售烟花爆竹必须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许可的商家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原标题:陈某非法销售 “炮仗”被逮捕 成北流首个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被执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责任编辑:李家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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