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2019-01-30

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9日在玉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 红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在中共玉林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积极工作、主动作为,全年召开人大会议2次、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7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6项,对5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活动23次,依法选举产生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70名,依法补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依法补选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1名、玉林市第五届人大代表8名,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人次,作出决议决定20项,圆满完成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突出位置。每次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都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列为重要学习议题。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积极组织参加自治区人大举行的征文活动和学习交流会,举办了全市人大工作理论与实践研讨会。通过学习,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始终将人大工作融入市委工作大局,放到市委工作全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坚持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使人大各项工作始终与市委保持政治上同向、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步、发展上同力。

  二、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全市经济建设和脱贫攻坚第一线,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组织全国、自治区和市三级人大代表围绕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开展年中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林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针对一些经济部门、企业和代表反映项目建设用地难以按时交付施工、基础设施建设不能满足发展需求、办事效率有待提高等问题,督促政府加快转变职能,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努力营造最优营商环境。

  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为推进我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全国、自治区和市三级人大代表实地视察玉林市新材料生态产业园、南流江流域仁东江水体修复系统工程、玉林至湛江高速公路(广西段)等重大项目,深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听取专项工作报告,针对制约项目建设的土地指标落实难、征地拆迁难、企业筹资融资难等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可操作性意见,有效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

  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对我市精准脱贫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对我市产业扶贫思路不广、扶贫资金使用单一、扶贫政策认识有偏差等问题,进行了连续性的监督整改、跟踪问效,推动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此外,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对全市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推动计划预算执行。听取和审议全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7年市级决算报告、2017年度玉林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及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监管和资金使用的监督。加强监督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专题听取市财政局关于玉林市本级2018年新增政府债务情况的报告,确保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在可控的范围内用好、管好。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林市本级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督促促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启动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积极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近期将可实现对市直部门预算和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监督。

  三、始终坚持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切实推动民主法治建设

  常委会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在法律实施中的监督作用,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有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根据立法工作需求和我市具体实际,全年共安排立法审议项目3件,立法调研项目3件。为建立传统村落保护的长效机制,常委会把传统村落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扎实推进《玉林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目前,该《条例》已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完成了《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玉林市苏烟水库水质保护条例(草案)》一审工作。

  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检查,积极推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提高我市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加快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全市科技事业创新发展。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推动司法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专项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调研组多次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专题调研,进行协调沟通,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推动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情况报告,公益诉讼工作是一项全新的任务,常委会主动对接市检察院,组织调研组赴各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支持和推动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情况报告,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全民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加强对我市宪法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500多名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举行国家宪法日集体宣誓仪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文艺演出、宪法宣传一条街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宪法意识。

  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推动民生改善

  常委会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让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全年共听取审议有关民生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3次,开展了中小学校建设、健康养老服务、民族政策落实、侨务工作等专题调研。

  大力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把人民群众关注的城区中小学入学难问题作为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实地查看学校建设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组织实施市县学校建设提升工程的决议》的情况报告,督促政府整改落实。市、县两级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快推进学校建设提升工程,全市中小学校教学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截至2018年11月底,玉林城区新建成中小学2所,新增小学学位2970个;在建中小学10所,建成后预计增加小学学位3700个、初中学位5100个、高中学位8300个。其他各县 (市、区)中小学校建设也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缓解了中小学校“大班额”、“入学难”问题。

  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围绕我市争当广西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市和排头兵的目标,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乡村振兴·宜居乡村专题调研,召开了专题座谈会,进村入户走访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向各级各部门提出要做好前期规划、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做实民生产业、注重挖掘文化内涵、加强乡村旅游宣传等建议,为市委提供决策参考,为全市乡村振兴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关注养老服务业发展。常委会对全市养老服务十分重视,组织开展了健康养老发展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实地考察玉林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兴业县民政园、容县社会福利院等场所,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康养老发展工作情况报告,提出了理清健康养老发展思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改革政策配套、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促进侨务民族政策落实。常委会围绕侨务法规实施和民族政策落实,加强专项监督,开展了侨务工作情况和落实民族政策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各县(市、区)及各有关单位侨务工作开展和民族政策落实的情况,针对我市侨务工作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遇到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依法保护侨胞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

  五、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常委会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综合运用视察、立法、执法检查等方式,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推进水环境治理。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将南流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列为常委会年度工作重点,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对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专题视察,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立法工作。以“保护水源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深入开展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推动南流江流域水环境明显好转。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蓝天碧水”是全市人民的美好追求,常委会认真履职,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听取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要加大组织力度、落实法律责任、严格开展监管与执法等建议,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明显好转。

  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苏烟水库是玉林城区主要饮用水源之一,切实做好水质保护工作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为了有效保护饮用水源,常委会将苏烟水库水质保护纳入2018年立法计划,开展《玉林市苏烟水库水质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工作。

  六、始终坚持代表主体作用,切实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常委会注重创新代表工作,完善保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引导代表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把提升代表素质摆在突出位置,组织举办市五届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和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培训班各1期,组织我市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参加自治区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3期,共培训代表300多人次。

  搭建代表履职平台。把推进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建设作为基层人大建设和代表工作的重点,出台了履职活动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力争用三年时间投入2000多万元对全市110个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进行提档升级。截至2018年12月底,列入年度计划的35个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为代表的依法履职提供了重要保障。

  密切与代表群众联系。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参加调研、视察、代表活动日活动。召开了2次民声反映会,广泛听取代表和群众意见。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一年来,共走访代表256人次,接待代表和群众来访106人次,受理代表和群众来信75件。

  加强建议意见办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61件。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及时转交“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做到督查督办和绩效考评相结合,推动解决了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七、始终坚持固本强基,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坚持不懈抓好自身建设和人大机关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共组织集中学习6次,组织举办人大财经监督培训班等业务培训班7期,进一步提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一岗双责”,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为推进人大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严格规范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支持市纪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组开展工作,发挥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作用。

  创新人大宣传工作。大力推进“智慧人大”管理平台项目,借助科技手段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实现便捷化、高效化。办好《玉林人大》刊物和玉林人大网站,创办《玉林人大工作简报》,在玉林日报开设“人大工作理论与实践”专栏,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声音,为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履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新闻作品《以法的名义,为绿水青山“保驾护航”》荣获第28届中国人大新闻奖。

  一年来,常委会还积极争取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帮助,加强与区内外先进地区工作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我市人大工作水平。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协同发展。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全市人民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离宪法和法律的要求、离各位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是: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代表的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加以改进。

  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意义重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改革发展大局,解放思想再出发,担当实干善作为,依法履职、改革创新,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市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为新时代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努力在学习、宣传、贯彻上下功夫,准确把握、深入领会、全面贯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和指导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提升常委会履职质量和水平。

  二、坚持民主科学依法原则,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继续做好《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玉林市苏烟水库水质保护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扎实开展《玉林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玉林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规定》的立法工作,积极开展玉林市城市管理执法、燃气管理、房屋租赁管理、容县真武阁历史建筑保护的立法调研工作。

  三、创新机制和形式,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

  抓住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围绕中央提出的打好“三大攻坚战”任务,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手段,进一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2019年,计划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玉林市九洲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计划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市县学校建设提升工程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等9项专项报告,计划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通过司法审判推动法治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依法行使权力对未成年人实施保护工作的情况报告,计划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桂台旅游产业合作情况、财经监督改革情况等10项专题调研,切实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献策出力。继续完善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制定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有关实施办法,加强经济运行监督,进一步提高计划、预决算审查质量和效率。

  四、围绕市委决策部署,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紧紧抓住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问题,深化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强对选任人员履职的监督。组织实施好宪法宣誓活动,促使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意识、法律意识,忠于宪法、忠于职守。

  五、持续推动载体建设,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继续推进全市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建设,不断完善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进一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双联系”制度。创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大督办力度,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断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增强代表活动实效。

  六、高起点严要求,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学习培训,增强全市人大系统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各专委作用,提高常委会履职整体效能。以加快建设和完善“智慧人大”管理平台为载体,提升常委会履职工作质量和市人大机关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做好人大宣传和信访工作。主动接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加强横向工作联系交流。加强对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不断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不忘初心再出发,砥砺前行谱新篇。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崇尚实干,追求卓越,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谱写新时代玉林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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