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恶势力犯罪团伙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2019-06-17

昔日不可一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正面对庄严的法律宣判。

  枪声大作,人声鼎沸,汽车轰鸣。一边逃跑,一边开车猛追……这近似电视剧中黑社会“火拼”的场景,发生在2017年9月30日晚上的陆川县城。

  2019年6月11日上午,由陆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谭臻等14人涉恶案、陈计通等8人聚众斗殴案,在陆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判决认定以谭臻为首的14人犯罪团伙是恶势力犯罪团伙,判处谭臻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该团伙的其他13名成员以及与该团伙进行聚众斗殴的陈计通等8人也一同宣判,分别被判处两年三个月至四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持枪聚众斗殴,为害一方的涉恶团伙现形

  自2010年起,谭臻先后纠集谭维国、谭春付、梁倚、范应宝、庞天华、苏海波、吕俊麒、陈科、宁永寿、周俊球、伍锟武、李坤榕、周焕林、李镇瑞、庞广达、吕鑫、黎均毫、廖宇金、黄某(未成年人)、刘某(未成年人)、庞远明等20余名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在陆川县城及周边乡镇,逞强耍横,为非作歹,欺压群众,逐渐形成以谭臻为首、成员固定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谭臻是该团伙的组织者、领导者,谭维国、梁倚、范应宝、庞天华、苏海波等人为主要分子。该团伙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强奸、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直到2017年10月,以谭臻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在陆川县城参与了一起持枪聚众斗殴犯罪活动被警方立案侦查,该团伙的累累罪行这才彻底浮出水面。

  因债款争吵,意外引发枪战

  2017年9月30日晚上,谭臻因债款问题与刘某强在电话中发生争吵,进而双方约定在陆川县城区某投资公司门口以武力解决问题。2017年10月1日凌晨,谭臻纠集苏海波、谭春付、谭维国、范应宝、庞广达、吕鑫、廖宇金等数十人,准备好刀、枪、水管等作案工具在三峰路某投资公司门口等候。

  因陈琪(另案处理)此前也与谭臻发生过矛盾,当陈琪听说谭臻纠集了一帮人在某投资公司,误以为是要对自己不利,遂打算先下手为强。陈琪立即纠集了陈计通、陈炯光(另案处理)、黎海浪、冯斌武、陈铭、刘海资、冯避、李玉明、冯春发等十余人,准备好刀、枪等工具后,分乘三辆汽车前往该投资公司。陈琪本来计划安排人员先开枪驱散谭臻纠集的人员,然后再一起下车去砍人。当他们到达现场并开枪射击后,发现对方也使用枪支还击,吓得没敢下车,直接开车逃离了现场。而谭臻则带着苏海波、谭春付等人分乘几辆小车追击,追击未果后返回。双方的枪战使各自的人员、车辆等物品都受到了一定的损伤。经陆川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庞广达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展开侦查和抓捕行动,当日便将谭臻等多人抓获归案,之后该团伙的其他成员以及陈琪一方的成员陆续到案。谭臻等人实施强奸、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其他犯罪事实也逐渐被司法机关掌握。

  本次宣判贯彻了“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要求,彰显了政法机关扫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陆川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标题:持枪“火拼” 为害一方团伙听判 陆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恶势力犯罪团伙,首犯谭臻被判刑十三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覃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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