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按合同收停车费? 玉林某小区业主纷纷不干了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2019-10-24

该小区《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九中的第五条是关于“临时停车服务费”的内容。

小区地下车库出入口处有一张停车收费明细表。

  “物业不按合同规定乱收停车费,合同规定停车2小时内免费,实际上物业超40分钟就开始收费,而且费用比市场价高一倍,连电动车进小区也要收10元/辆……”连日来,认为物业乱收费、收费高的金域悦府小区业主们忙着联合维权。380多名业主签名、集资,制作了数百条横幅,计划在小区内悬挂、抗议,同时还在本地热门论坛上接二连三地发帖曝光。对此,物业经理回应称,合同上规定的“临时停车服务费”是针对地面停车位收取的,而地下车库是“谁建设、谁受益”,物业根据建设方的定价来收费。

  不满物业“乱收费”,业主多次抗议

  “前期物业涸泽而渔,收费赶超北上广”“黑心物业违反合同乱收费”……22日上午,记者走进金域悦府,看到小区阳台上悬挂了数条横幅。随后有业主抱着一大捆横幅赶来,“我们订制这些横幅花了1万多元,目前已有三四百名业主在群里签名、集资,不管花多少钱,我们都要维权到底。”业主罗先生说。

  罗先生拿出自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向记者介绍,“附件九”是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约定,其中第五条是关于“临时停车服务费”的内容:2小时内不收费,2-6小时内收5元,6-10小时内收10元,10小时以上到第二天早上8点收20元。

  该小区地下车库出入口处有一张《地下停车场临时停车超时收费明细表》,对于无车位车辆进入地下车库,表上列出了详细的收费标准:40分钟内免费,40分钟-2小时收5元,2-4小时收10元,4-6小时收20元,6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收30元。

  在场的10多名业主告诉记者,小区停车费比市场价高一倍且不按合同规定收取是引发双方矛盾的导火索。“物业不是不能收费,但要合理。”为此,业主们曾连续堵了四五次地下停车场进行维权,辖区民警也到现场调解,可物业最近还发出通知:进入小区停放的电动车或摩托车需交服务费15元/月/辆(优惠价10元/月/辆);地下室电车位租金30元/月/个(优惠价20元/月/个)。“玉林绝大部分小区对电动车停放是不收费的,我们小区地下停车场的设备设施还没完善,充电桩还没完全装好就开始收费,物业的做法不合理。”有业主表示。

  “8栋有个业主,朋友们来家里聚会,开了5辆车停在地下车库,从下午3点到晚上9点多,一共被收了150元停车费。”业主龚女士说,物业的做法让她很不满,因为该小区物业费本就不便宜,“每月物业费1.1元/平方米,此外还样样都要收费。”她家买有车位,每月要交30元的车位管理费,她已经交了4个月管理费。目前该车位暂时用不上,她想用来停放电动车。可即使购买了车位,要开电动车进去停放依然要另交电动车服务费,她就此事跟物业沟通多次无果。

  物业称合同上的“临时停车服务费”只针对地面停车位收取

  22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就此事进行采访。物业经理王先生不在办公室,他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地下车库都是有产权的车位,购买车位的业主每月得交30元车位管理费,除了临时送货车辆外,地下车库没有额外的停车位给临时车辆长期停放,而且临时车辆长期占用这些车位也会引发很多问题,所以制定这个收费标准是不希望有产权的车位长期被占用。

  “地下停车场是谁建设、谁受益,收费标准是建设方制定的,物业只是负责执行。”王经理说,物业并非靠收取停车费来赚钱,但目前服务行业人工成本增加,停车费等费用也跟着上涨。

  针对业主投诉的“停车费不按合同收取”的问题,王经理称,合同上规定的“临时停车服务费”是针对小区地面上的停车位收取的,目前这部分车位2小时内可免费停放,但不包括地下车库。

  对于该解释,业主们反驳道,“小区地面停车位不多,而且都是在商铺门口,以后能否停车也未知,实际上停车位基本都在地下车库,所以合同里的‘临时停车服务费’理应是只能指地下车库。”

  对此,广西桂竞天律师事务所的叶万松律师表示,既然双方已签订合同,就应该按照合同执行。至于双方争议处,如果合同有约定“临时停车服务费”只针对地面停车位则应按合同约定收费,否则就不应区别收取。

  周边小区停车费最高10元,电动车停放大多免费

  受访业主告诉记者,他们曾先后向消委会、住建等部门投诉小区物业收费等问题。23日上午,相关管理部门的负责人说,接到业主投诉后,他们已于9月到该小区进行调查了解。“开发商和业主签订合同时,关于小区物业费、停车费等内容没在定价目录里,是放开的,可以自主定价,那时开发商也已制定好相关价格,双方应按合同执行。如今这些内容已列入定价目录,但还需要住建部门制定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该标准来定价。”

  维权业主认为,该小区物业收取的停车费高于市场价一倍。那么,其他小区停车费是如何收取的?记者走访了金域悦府附近的金桂丽湾、东盛华府、中央公园等小区发现,大部分小区地下车库的车位都已出售或出租,汽车是业主每月交30元左右的车位管理费后凭蓝牙进出,至于电动车,大多数小区都可免费停放。其中,东盛华府地下停车场禁止外来车辆进入,运货车辆交100元押金后放行,在地下车库若无占道等违规行为,出来时如数退还押金,不收停车费;金桂丽湾和中央公园对临时车辆停放的收费则大体一致,业主车辆可免费停放在小区环形道路停车位,外来车辆1小时内免费,1-6小时3元,超过6小时(不过夜)5元,过夜10元。(记者 庞献)

  原标题:物业不按合同收停车费?业主纷纷不干了 物业:合同上的“临时停车服务费”只针对地面停车位收取,不包括地下车库停车位 律师:双方已签订合同,应按合同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覃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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