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未果 竟挖人坟墓盗尸骨敲诈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2019-11-04
  近日,由陆川县检察院纠正漏罪后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庞某N涉嫌盗窃尸骨罪、敲诈勒索罪一案在陆川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采纳县检察院公诉意见,以庞某N犯敲诈勒索罪、盗窃尸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借钱未果挖坟盗尸骨敲诈

  2018年10月22日,庞某N通过微信向庞某云借钱未果,便怀恨在心。2018年12月的一天晚上,庞某N持铁铲、锄头和蛇皮袋到沙湖镇的一山岭,将庞某云母亲的坟墓挖开盗走尸骨,并将头骨和其他尸骨分别藏了起来。此后,庞某N多次以发送匿名微信或短信形式提示庞某云及家人,称其母亲尸骨已被盗走。但庞某云及家人均以为是诈骗信息未予理会。

  2019年3月,庞某N再次发送匿名短信提示庞某云家人去看母亲坟墓,庞某云家人才发现母亲的尸骨确已被他人盗走,遂向警方报案。4月18日至21日期间,庞某N还通过发送匿名短信的方式,以丢弃尸骨相威胁,向庞某云家人索要30万元,并声称给他们两天时间准备钱款,之后再发送银行账号。4月21日晚,庞某N在温泉镇风雨桥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犯罪名成立,法院作出判决

  7月,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尸骨罪将庞某N移送陆川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审阅案卷时发现,庞某N为报复庞某云不愿借钱而盗挖其已故亲人尸骨,在盗得尸骨后,再起犯意,以丢弃尸骨相威胁进而索要钱款。庞某N盗窃尸骨后实施的是敲诈勒索行为,前后行为独立,且出于不同的犯罪目的,故应当以盗窃尸骨罪、敲诈勒索罪(未遂)提起公诉。经补充相关证据后,陆川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陆川县法院采纳了县检察院的公诉意见,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邱璐)

  原标题:借钱未果  竟挖人坟墓盗尸骨敲诈 案犯获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责任编辑:覃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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