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政府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作出奖励决定,玉林1集体3个人获通令嘉奖

2019-12-26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陆小青)12月24日,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决定,对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表现特别突出的16个集体和95名个人予以通令嘉奖,其中,玉林市1个集体和3名个人获通令嘉奖。

  记者了解到,受奖励的16个集体,包括2个区直单位、3个市级单位、11个县处级以下单位。受奖励的95名个人,包括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43人、科级干部及以下(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人。这些集体和个人都是各领域担当作为的突出代表,对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其中,玉林市福绵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因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获集体三等奖嘉奖;玉林市交通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刘强,陆川县乌石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梁丽娜,玉林市乡村振兴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覃新崇因表现突出获个人三等奖嘉奖。

  自治区党委、政府号召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以受奖励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标题:玉林1集体3个人获通令嘉奖

  【责任编辑:李家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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