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

2020-02-01

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

  为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重点人群监测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市民健康造成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条例》《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党政牵头、社区动员,实施网格化、精细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对自湖北尤其是武汉等地返(来)玉人员和其它重点人群,开展调查、监测和医学观察,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控制疾病传播。

  二、监测对象义务

  (一)对象确定

  1.2020年1月8日以后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地区和国家,特别是湖北武汉等地返(来)玉的人员。

  2.疫点和疫区内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人员。

  3.密切接触者。

  (二)监测时间

  14天以上。

  (三)义务与责任

  1.入境或过境人员主动接受体温监测,返(来)玉人员应向所在地的社区或责任部门报告,配合监测责任单位填写《返(来)玉人员健康登记表》(附件2)、《返(来)玉人员每日健康监测表》(附件3)。

  2.在家或酒店自行隔离14天,不与外人接触,每天自行测量体温两次,接受网格员的询问和指导。

  3.出现发热(37.3℃以上,下同)、咳嗽等异常症状及时报告监测员,并采取防护措施后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三、监测单位责任

  (一)监测责任

  1.入境或过境车辆的所有人员,由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卫生健康单位负责监测;

  2.从疫区到我市旅行的人员,由玉林市各定点酒店负责监测;

  3.从疫区来玉出差的人员,由接待单位负责监测;

  4.因公外出或旅游返(来)玉人员,由派出单位负责监测;

  5.从疫区来玉的工作人员或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监测;

  6.学校(包括培训机构,下同)、托幼机构的职工和学生,由教育部门负责监测;

  7.门诊和住院发热病人,由接诊的医疗机构负责监测;

  8.从疫区返(来)玉的其他人员,城市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农村由村委会负责监测。

  9.各负责监测的单位要确定一定数量的网格员,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监测单位和网格员要注意信息保密。

  10.各乡镇卫生院(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村卫生室(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要主动开展监测工作,配合辖区各社区和单位承担体温监测和医学观察任务。

  (二)监测内容

  1.实行精细化管理,实现“一人一档”,即填写《返(来)玉人员健康登记表》(附件2)、《返(来)玉人员每日健康监测表》(附件3)、《返(来)玉人员每日健康监测表汇总表》(附件4)。

  2.对入境或过境车辆的所有人员,由交通运输、卫生健康部门强制检测体温。对返(来)玉人员,每天到住处巡查,督促监测对象每天早晚监测体温一次并做好记录,指导开展消毒工作。

  3.发现发热并伴有咳嗽者,立即劝告监测对象采取防护措施,就近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三)监测程序

  各监测单位的网格员每日将《返(来)玉人员每日健康监测表汇总表》(附件4),报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汇总后报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对监测对象进行初筛,不符合条件的居家观察,符合条件的轻症者居家观察或自行前往定点发热门诊就诊、重症者由救护车接送前往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具体见《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社区监测流程图》(附件5)。

  (四)信息上报和反馈

  1.监测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每天15时将上一日15时至当日15时监测具体情况报当地乡镇卫生院,并抄送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卫生院每天16时前将《返(来)玉人员每日健康监测表汇总表》(附件4)报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汇总后,及时向当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以便当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掌握最新数据,并按要求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建立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在监测中发现病例或疑似病例,必须按规定以最快速度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当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3.建立及时反馈制度。对各县(市、区)、各单位上报的疑似病人经市级专家作出诊断后,于2小时内将诊断结果反馈到各上报的县(市、区)和单位。

  四、时间要求

  (一)回顾性调查和监测阶段。对2020年1月8~16日返(来)玉的监测对象,2020年1月31日完成调查和监测。

  (二)动态监测阶段。对2020年1月16日返(来)玉的监测对象,从2020年1月31日起,每天进行调查和监测。

  (三)监测工作终止时间。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另行通知。

  联系人和电话:刘彬彬 0775-2290162

  电子邮箱: ylslflkb@163.com

  点击可以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1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社区防控工作有关定义和工作要求.docx

  附件2返(来)玉人员健康登记表.docx

  附件3返(来)玉人员每日健康监测表.doc

  附件4返(来)玉人员每日健康监测表汇总表.docx

  附件5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社区监测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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