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韩国归来未登记被举报,玉州热心群众获奖励1000元!
近日,玉林市玉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接到一名热心群众的举报:玉州区的陈某2月29日从韩国返回玉林后,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向所在社区登记。随后,该线索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被举报人陈某已被集中隔离。
根据《玉州区关于有奖举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线索的通告》规定,对积极反映举报有价值防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1000元的奖励。玉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时兑现承诺,该群众因主动提供疫情防控有效线索,获得1000元现金奖励。该名热心群众心系抗“疫”一线,当场决定将千元奖金捐赠给玉州区红十字会医院,为早日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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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州区关于有奖举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线索的通告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打好防控阻击战,决定即日起设立疫情防控举报电话,并对积极反映举报有价值防控线索的群众予以奖励。现将具体事项发布如下
一、 举报范围
(一)凡2020年1月16日以后,属于玉州区疫情防控重点人群(①来自湖北武汉等疫区人员的;②到过湖北武汉等疫区人员;③密切接触过上述两类人员;④我区现在湖北出差、休假、旅游、探亲等短时停留,且计划2020年2月10日前返回玉州区的;⑤离开广西(含出境)后又返回玉州区的),其本人及亲属未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行为。
(二)已被列入跟踪观察范围的人员,不按照要求进行居家隔离甚至还频繁外出接触他人的行为;在医院接受跟踪治疗尚未到达解除隔离时间时私自离开医院的行为。
(三)在落实上述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不按要求实施居家医学观察防控措施的行为。
(四)违反《玉林市玉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2号)》和《关于在玉州区实行居(村)民出行管控的公告》的行为。
(五)其他影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行为。
二、举报处理要求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向区防控指挥部或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举报,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情况。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将举报线索及时转交各镇(街道)、各有关成员部门,限2小时内办理完毕,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办理。
三、举报奖励
举报奖励由玉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负责兑现落实。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1000元的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四、保密处理
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尊重举报人意愿,可受理匿名举报。
五、举报电话
区防控指挥部 0775-2833621
玉城街道 0775-2822726
南江街道 0775-3894432
城西街道 0775-2082191
名山街道 0775-2366916
城北街道 0775-2384021
仁东镇 0775-2288263
仁厚镇 0775-2288385
大塘镇 0775-2190101
六、解释权
本通告由玉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负责解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玉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结束之日止。
玉林市玉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责任编辑:晏海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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