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政府召开第48次常务会议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2019-12-10

  12月9日,玉林市市长韦韬主持召开玉林市五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会议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审议了《玉林市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广州专员办2019年度森林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记者 蒋金泰 摄)

 

市政府常务会议现场。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韦藿珍)12月9日上午,玉林市市长韦韬主持召开玉林市五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

  会议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会议指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我国营商环境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立法目的、意义,进一步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要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提高企业和公众的知晓率,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基础性支撑。要对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高质量发展动能。要规范执法行为,厘清监管事权,及时清理与法规不符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会议审议了《玉林市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广州专员办2019年度森林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强调要把广州专员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坚持压实责任,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推进整改工作,以案件查处为主线,市县镇三级联动,联合整治破坏森林资源尤其是非法占用林地的突出问题,迅速形成并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力争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要坚持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通过对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全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

  原标题:市政府召开第48次常务会议

  【责任编辑:刘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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