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七月·模范党员在身边(十):初出茅庐 争做业务标杆—记青秀区检察院诉讼监督部检察官助理陈龙奇

青秀检察 2019-08-01 阅读量 562

  “青年干警应当讲政治,青年干警应当顾大局,青年干警应当谋发展,青年干警应当勇于担当、纪律严明……”在今年初的青秀区检察院2018年总结表彰大会上,陈龙奇代表青年干警在台上作发言。 

  作为一名检察“新铁军”,陈龙奇一直严格要求自己,用检察热情践行着为民初心。今天,我们去认识下这位来自青秀区检察院诉讼监督部的检察官助理——陈龙奇。

  “看着环境变好了,饮食更安全了,群众的纠纷化解了……辛苦的付出都是值得的!”法学研究生毕业,来到青秀区检察院工作一年多来,陈龙奇在协助检察官办理的一件件、一桩桩公益诉讼和民行案件中,更加坚定了他为民服务的前进步伐。

  2018年,青秀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2017年8月至2017年11月间,李某经营的豆浆油条店为了油条美观和销售额,在制作中添加过量泡打粉,造成油条严重铝超标达7倍,而严重的铝超标除被人体吸收后难以排出体外,重者会损害大脑及神经细胞,导致脑萎缩、痴呆等症状。

  截至2017年11月,李某每天销售油条营业额100元,总共销售金额为9000元,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利益。2018年9月,青秀区检察院对李某提起的南宁市首例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油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支付原价十倍赔偿金90000元,并在南宁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这起食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为青秀区检察院打响了公益诉讼的头炮,也让食药领域犯罪受到了震慑,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这起案件办理过程中,陈龙奇积极协助检察官,负责立案、汇报、诉讼阶段相关证据材料收集和法律文书撰写,为案件的成功办理打下了坚实基础。2018年,陈龙奇共参与了6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均收到了良好效果。

“把群众的事当家事办,才能更好发挥法律监督质效,让群众满意!”2018年,陈龙奇共协助检察官审查办结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2件。

  在协助办理的某金属有限公司申请审判违法监督案中,陈龙奇和民行办案人员经过多方调查核实,听取当事人陈述,调阅案卷,经过讨论审查后认为该案属于买卖合同纠纷,依法向法院发出了恢复审理的检察建议,法院最终采纳建议并重新开庭审理,该案的成功办理获得了良好的效果和群众的高度认可。

  在检察辅助岗位一年多来,陈龙奇还积极协助检察官梳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件,立案11件,与检察院技术部门、法警前往毁坏林地、水体污染现场进行勘查取证9次。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件,促百亩公益林地重获保护,促工地扬尘污染得到治理等。 

(诉讼监督部干警外出实地勘查。陈龙奇-右2)

  

“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才能更好服务检察事业。”在工作之余,陈龙奇还主动向同事咨询求教,参加各项专题培训和学习调研,从中积累实践经验,提升办案能力。

知难而上,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完成好每一项工作,这就是青秀检察“新铁军”对自己的严格自律,陈龙奇,他的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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