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明年底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4.6万辆以上

南宁晚报 2019-11-13 阅读量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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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

  到明年底全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4.6万辆以上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韩沛)自治区财政安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扶持资金,重点在充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力争到2020年底,全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比攻坚行动前增长100%,达到14.6万辆以上。

  <<方案>>制定了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底,全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比攻坚行动前增长100%,达到14.6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汽车总保有量的比例从攻坚行动前的1.1%提高到2.5%左右,增长1.25倍;增量汽车电动化率(即新上牌新能源汽车占新上牌汽车的比例)增长100%以上,即从攻坚行动前的6%提高到12%以上;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充电便利性大幅提升,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为实现这一目标,广西将开展专用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建设、审批提速行动、执法便民行动、示范单位建设行动、绿色小区创建行动、共享绿色出行行动和企业服务行动八大攻坚行动。

  其中,针对目前充电桩建设滞后,让新能源汽车车主常面临充电难的尴尬,<<方案>>提出,自治区级机关(含中直驻邕单位)、国有企业停车场实现按停车位比例不低于20%配建充电设施;市级机关、国有企业停车场实现按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配建充电设施。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充电设施建设指标完成情况纳入节能减排考核指标范围。各地要积极探索对老旧小区进行二次设计改造,加装充电桩、充电插座,以更好地为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

  此外,在市区非交通主干线两侧、满足交通和安全条件的人行道,经勘查确认可规划实施小型新能源停车位的地方建设充电设施。

  广西还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根据<<方案>>,自治区财政安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扶持资金,重点在充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对在攻坚行动期间建设并投入运营的充电桩,除个人专用桩外,按其充电功率进行补贴;对攻坚行动期间建设并投入运营的公共服务充电桩(含单位专用充电桩)及充电插座,自2019年10月1日起连续三年给予运营补贴;支持注册地在广西的生产企业对新能源汽车应用给予适当的行驶里程补贴,对在攻坚行动期间销售并在广西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政府部门按企业补贴额的50%给予企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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