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南宁的这个社区不是一般的厉害!

青秀发布 2019-05-15 阅读量 606

  

▲授牌仪式现场。

  5月13日上午,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授牌仪式在青秀区南湖街道凤岭北社区举行。自治区民宗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振林,南宁市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赵红明,青秀区区委书记唐小若出席了授牌仪式。授牌仪式由南宁市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兼)苏志刚主持。

  ▲揭牌仪式。

  在授牌仪式上,自治区民宗委监督检查处处长王洁钢宣读了国家民委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表彰决定;李振林、赵红明、唐小若、王洁钢及凤岭北社区书记丁红云为凤岭北社区荣获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揭牌。

▲自治区民宗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振林讲话。

  李振林代表国家民委和自治区民宗委对青秀区凤岭北社区荣获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表示祝贺。他强调,凤岭北社区要巩固成果,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要进一步做好经验、好做法的总结和提炼,充分发挥凤岭北社区典型示范的影响力和辐射力,继续发挥示范引领表率作用,让各单位互学互鉴,以点带面,扩大创建成果。他希望,南宁市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领导,大力开展示范单位宣传,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再创新的佳绩。

▲中共南宁市青秀区委书记唐小若讲话。

  唐小若表示,凤岭北社区荣获“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既是国家民委、自治区民宗委对该城区民族工作的肯定,也是青秀区民族工作持续发展、和谐稳定的真实写照。青秀区将以这一份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和新的契机,在完善工作机制、筑牢民族团结思想基石、推动民族文化繁荣发展、深化民族交流交融、提升少数民族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上下功夫,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立新功。

  授牌仪式后,李振林一行还参观了凤岭北社区民族之家。自治区民宗委监督检查处、南宁市民宗委、青秀区民宗委相关负责同志及荣获全国、自治区和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社区)、城区民族团结示范基地负责人、凤岭北社区群众代表等参加了授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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