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工作的通知》印发 人才评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南宁日报 2019-11-25 阅读量 611

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广西人才评价坚持实行分类评价。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健全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加强对人才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评价考核;坚持以业绩、能力、贡献为重点评价人才,科学设置评价标准。 

《通知》要求,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所有制、身份、人事关系等限制,依托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等,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兴职业等领域人才申报评价渠道。对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人才评价可不受资历、层级、学历、职称等限制,破格申报科技项目、人才计划、职称认定与评审。对业绩贡献突出、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优秀企业家、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可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申报条件。同时,完善青年人才评价激励措施,依托“八桂学者”“特聘专家”等人才工程项目,加大对青年专项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优秀青年人才举荐制度,促进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针对科技、教育、医疗卫生、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技术技能、国有企业、农村实用、社会工作、金融等10个重点领域,《通知》明确提出每个领域的分类评价、改革创新评价机制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等内容,突出科学分类制定人才评价标准,进一步明确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突出“干什么、评什么”“用什么、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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