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积金贷款受理至抵押办结不超7.5个工作日

南宁新闻网 2019-12-17 阅读量 496

 

  日前,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联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通过整合管理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受委托银行的审批资源,减少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实现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进一扇门、只收一套材料、一站式办结、最多跑一次”,从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至抵押办结不超过7.5个工作日。据悉,该通知自2019年12月13日起正式施行。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参照执行。

  通知指出,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理窗口统一为管理中心的贷款服务部以及县管理部前台。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和不动产抵押登记的申请材料,当场预签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纯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窗口统一受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原则上由管理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受理条件不够成熟的县管理部暂时由受各委托银行统一受理。

  通过整合管理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受托银行的审批资源,减少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南宁住房公积金实现缴存职工办理贷款业务“只进一扇门、只收一套材料、一站式办结、最多跑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至抵押办结不超过7.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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