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今年春节期间南宁这些地方继续禁燃限放烟花爆竹
南宁市青秀区总工会 2020-01-14 阅读量 336
春节临近,为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提前动员、部署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
今年春节假期前后,市生态环境部门将联合公安部门,对全市烟花爆竹开展源头治理工作,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惩处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禁止燃放区和限制燃放区具体范围
禁止燃放范围:
泉南高速公路高改快路段、那安快速路、邕武路、安武大道、高新大道、罗文大道、西明大桥、江南大道、沙井大道、那历路、那洪大道、友谊路、国凯大道、银海大道、玉洞大道、那安快速路、邕江南岸、彩虹路、新兴街、银峰路、汉林街、和平二街、和平三街、仙鹤路、邕江南岸、仁福大桥(规划)、临仙路组成的环道以内的区域(含环线道路,不含公墓)
注意: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内不得经营烟花爆竹。
限制燃放范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外,泉南高速公路高改快路段、那安快速路、南宁绕城高速公路、南宁绕城高速公路高改快路段、那安快速路、梁村大道、那元路、汉林街、和平二街、和平三街、仙鹤路、邕江南岸、仁福大桥(规划)、临仙路组成的环道以内的区域,以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公墓。
注意: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为临时销售点。
在烟花爆竹的限放区内,只能够在特定的时间段内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时段:
1.农历除夕、正月初一;
2.农历正月初二至初六以及正月十五每日7:00至24:00;
3.壮族“三月三”、清明节假日期间。
除此之外,其他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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