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划定春节禁燃限放烟花爆竹区域

南宁晚报 2020-01-11 阅读量 627

  2019年2月1日起,南宁市正式实施(以下称为),对烟花爆竹禁限放的区域、时间、地点及法律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为了让大家进一步了解的相关内容,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南宁新闻网共同制作了MG动画短片↑↑

  

  根据2019年2月1日实施的,今年春节期间,南宁市继续禁燃限放烟花爆竹。昨日,记者从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春节假期前后,该局将落实“24小时”大气环境预警,开展多形式的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工作,营造过绿色环保春节、人人守护“南宁蓝”的浓厚氛围。

  2019年2月1日起,南宁市正式实施,对烟花爆竹禁限放的区域、时间、地点及法律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因此,今年春节期间,南宁继续禁燃限放烟花爆竹。

  春节临近,为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要求相关部门提前动员、部署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燃放烟花爆竹时产生的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有毒有害物质,是造成春节期间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负责人刘传介绍,在2019年2月1日实施前,全市每年春节期间都会出现2至3天的污染,甚至重度污染天气。新实施后,2019年春节南宁空气质量明显提升。

  今年春节假期前后,市生态环境部门将联合公安部门,对全市烟花爆竹开展源头治理工作,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惩处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每天将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的监测、分析、预报工作,强化预警预报,及时发布分析研判信息,督促落实禁燃工作。”刘传说。

  此外,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大禁燃限放宣传力度,联合教育部门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我为天空添抹蓝”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倡导环保过春节;开展环境宣传进社区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板报和标语,营造禁燃限放的氛围;制作“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公益宣传片,在全市各部门和单位,以及地铁、公交车上进行投放等,让绿色、环保、无烟的春节新风尚更加深入人心。

  ■注意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内不得经营烟花爆竹。

  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为临时销售点。

  三、在烟花爆竹的限放区内,只能在特定的时间段内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时段(其他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1.农历除夕、正月初一;

  2.农历正月初二至初六以及正月十五每日7:00至24:00;

  3.壮族“三月三”、清明节假日期间。

0人点赞

相关推荐

青秀区法院与中国邮政南宁市寄递事业部 开展党组织结对共建座谈
青秀法院|2019-03-27
重磅!下周起,护照、港澳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
南宁头条|2019-03-29
贯彻两会精神系列报道5 | 青秀区推动城区党代会和两会精神在基层深入人心
青秀区融媒体中心 南湖街道 仙葫经济开发区|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