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10万|市民举报这些环保违法行为将获重奖
广西生态环境厅 2020-01-15 阅读量 625
共建生态文明,
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亦城亦景醉游人。“南宁蓝”成为自治区首府常态。记者 何运斌 摄(资料图)
为推进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环境安全,广西生态环境厅根据举报人举报的多种环境违法行为给予奖励,最高将达人民币10万元。
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范围
一、利用暗管、溶洞、天然裂隙、渗井、渗坑、雨水管道、槽车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工业废水、废液(含放射性废液),以及利用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二、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10 吨以上)、医疗废物或放射性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或放射性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按有关规定建设管理,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隐患的。
三、未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或备案,非法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
四、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业生产项目未依法进行环评审批已开工建设,或者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建成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生产使用的。
五、排污企业及第三方监测机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含不正常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
六、其他突出环境问题。
遇到这些行为,
都可以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哦!
受理方式
(一)电话举报: 0771-12369 转 0;
(二)电子邮箱:gxhj2013@163.com;
(三)网络举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
(四)微信举报:“广西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 ;
(五)来信来访举报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 1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信访办公室,邮编:5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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