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又有42人被罚了!元宵夜南宁警方全警出动,依法行政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南宁晚报、南宁日报 2019-02-20 阅读量 641

  为了让元宵节当晚显得热闹,一住户在自家门口点燃了鞭炮;为了让粉店有个“好彩头”,店长明知是禁放区,仍在店门前燃放鞭炮……昨日元宵节,南宁警方全员出动,依托“屯警街面”巡逻防控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予以从严处罚。当晚,民警们在巡查路上度过了元宵节。

  据统计,2月19日0时至24时,南宁警方依法行政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42人。经过连日来的大力宣传和整治,今年的元宵节相比往年清静多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明显减少。

  铁骑小队宣传给力 村民主动配合禁炮

 

女子在家门前燃放鞭炮被民警抓现行

 

民警入户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昨日下午4时,南湖公安分局全部警力出动,兵分九队,走街入户,对辖区居民进行宣传。针对辖区城中村集中的特点,该局录制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提醒,由“铁骑”警力用小喇叭在城中村内行驶时播放。

  在碧湖路埌东村九组,几名村民正聚在一起聊天。民警送上了元宵节的祝福,随后将一份《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递到村民面前,请他们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村民们对于这份规定早已熟悉,春节前,民警就已挨家挨户进行宣传。几名村民主动表率,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不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一同守护“南宁蓝”。一村民坦言,家里还有几封炮仗,但他承诺:“会坚决遵守规定,清明拿回老家,祭祖时再燃放。”

  年饭前放鞭炮热场 进了派出所交罚款

  下午4时25分,在祥宾路埌东六组,南湖公安分局南湖派出所的民警正在进行入户宣传,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鞭炮声。民警循声赶到,只见一名女子在自家门前燃放爆竹,民警当即对该行为进行了制止,并展开说服教育。

  这名宁姓女子表示,家里有在吃团圆饭前放鞭炮的习俗,就想在元宵节当晚热闹一下。她本以为点燃的鞭炮数量少,不会引起民警的注意,不料刚点燃,民警就赶到了。民警表示,宁女士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其行为已违反了《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故将她带到派出所,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南湖分局“铁骑”在辖区用小喇叭开展宣传

 

这家粉店违规燃放爆竹被处罚

粉店想讨“好彩头” 结果店长被罚百元

  根据南宁市相关规定,澳华花园小区属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社区工作人员和警方,为此多次挨家逐户上门宣传。昨日上午11时许,澳华花园小区附近传来爆竹响声。

  兴宁公安分局腰塘派出所民警循声追出门查看,发现响声来自一家米粉连锁店澳华花园小区分店,店址就在小区9号楼旁边,距离派出所不到100米。民警赶到现场时,烟花爆竹已经燃放完毕。

  米粉店店长杨某接受调查时称,米粉店当天开张,为了讨个“好彩头”,他根据家乡习俗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进店检查,发现此前上门发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就摆放在收银台旁。杨某对此解释说,宣传单他确实已经看过,只是一直认为,燃放一点烟花爆竹不会有什么影响。

  结果,该店彩头没“讨”到,就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警方找上门来,杨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南宁警方在行动

 

加大宣传力度

小孩小区燃放烟花 家长同受批评教育

  昨晚,高新公安分局出动300多名警力进行巡查。在禁燃区,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大幅减少。

  记者跟随其中一辆警车来到四联村时,听到有人正在燃放冲天炮,响了一分多钟后恢复了平静。警方随后巡检四联村林屋坡,但没有发现违规行为,也未发现爆竹纸屑。

  晚上9时30分左右,高新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在高新苑小区发现一个8岁孩子燃放小烟花。当民警赶到时,小孩已经燃放完烟花。随后,民警对孩子和家长进行批评教育。

  晚上10时40分左右,民警巡查到新村二组中坡,村里没有听到烟花爆竹声,地面也没有爆竹纸屑。

  据统计,从元旦至2月19日白天,高新公安局在辖区内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7起,处罚38人;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6起,处罚6人。该局治安大队负责人黄振文介绍,与正月初一以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大幅增多相比,这两天逐步下降,尤其是元宵节,经过加大宣传力度,市民逐渐改变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的旧习俗,携手改善社会环境。

  南宁市烟花爆竹禁放成效明显

  倡导健康绿色环保过节,共同守护“南宁蓝”。今年的除夕、大年初一、正月十五显得与往年不一样,没有此起彼伏的爆竹声,没有亮彻夜空的烟花弥漫。在一片宁静与祥和中,首府南宁广大市民群众度过了辞旧迎新的喜庆春节。

  据有关部门统计,除夕至正月初六,南宁市未出现重度污染及以上级别污染,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了5微克/立方米。春节期间,南宁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6天,同比增加1天,这与本地烟花爆竹燃放量减少密不可分。

 

  新春伊始,市委、市政府秉持新发展理念、顺应绿色环保大势,毅然决定推行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倡导健康绿色环保的过节方式。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小东要求各级各部门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细化责任落实、加大巡查执法,确保“禁燃”取得实效。

  今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划定了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区和限制燃放区,禁止燃放区基本涵盖了南宁市的城市建成区。

 

  春节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针对在春节之初零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着力加强宣传引导、依规严格管控处罚,烟花爆竹燃放“禁而不绝”现象很快被纠正。此举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响应,大家移风易俗,因知而爱、因爱而行,齐心守护“南宁蓝”、自觉维护宜居城市环境,市区禁燃烟花爆竹取得明显成效。

  正月十五晚上,市长周红波先后到柳沙公园、东方广场、凤岭儿童公园,检查邕江沿岸、仙葫开发区、凤岭北片区等禁放区的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元宵之夜,市民结伴出门散步,在流光溢彩的公园广场休闲健身,尽情享受节日的宁静祥和。

 

  保障首府空气环境质量,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南宁市近年来始终坚持不懈抓扬尘污染治理,“南宁蓝”已成为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2018年,我市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3.4%。南宁此次“禁燃”规定的有效实施,无疑将对城市大气环境的持续改善起到重要的提升作用,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已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市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随之增强。

  市民纷纷表示,现在有更多、更好的方式去庆祝节日,不燃放烟花爆竹,健康文明过节,少了一份“烟味”,多了一份安全和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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