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行动”首战,南宁交警查处55起酒驾醉驾!

南宁交警微发布 2019-02-28 阅读量 710

  为了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频发势头,从2月26日开始,南宁交警按照自治区公安厅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严厉整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霹雳行动”。在行动首日,南宁交警雷霆出击,加强路面管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整严治,共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55起。

 

  

1“三杯啤酒”喝出醉驾?

  “喝了多少?”...“也就三杯啤酒吧”面对询问,红色福特小轿车车内的男子支支吾吾回答,并将证件递交给交警后,带着一身的酒气熄火走下了车。这是当天晚上22时25分许在科园科德路口,南宁交警八大队在对小轿车驾驶人陈某进行检查时发生的一幕。

 

  经对陈某酒精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232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2同车人员中喝最少的开车便没事?

  20时50分,一辆车牌号为桂AA8×××的小轿车驶入长湖厢竹路口,被南宁交警七大队民警拦下。经检测,驾驶人项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9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同乘的几个人均喝了酒,而项某是被同车其他人员认为喝得最少,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便选他来开车,面对违法事实,一车人都后悔不已。

  

3酒驾害怕检查想逃跑?

  21时10分,驾驶人沈某满身酒气驾驶号牌为桂AAV×××的小轿车驶入长湖厢竹路口,被执勤警员拦停后,几次故意躲避酒精测试仪,不肯配合。而正当交警示意其下车时,没想到沈某打开车门拔腿就跑,但是跑出没多远就被交警截停。

 

  经检测,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6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酒驾危害多大你了解吗?有为自己和家人考虑过吗?”交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随后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4喝酒睡一觉没事了吗?

  2月27日上午,南宁交警五大队在五一南建路口永和桥底检查时,查获两起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其中一辆号牌为桂A35×××的小轿车驾驶人酒精检测结果为33mg/100ml,另一辆号牌为桂AQC×××的小型轿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22mg/100mg,均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就是昨晚喝的,以为睡一觉起来没事了”看到检测数据,两名小轿车驾驶人懊悔不已。

  

5满身酒气还喊冤?

  2月27日凌晨,在民族大道滨湖路口,南宁交警一大队民警拦下了一辆桂E号牌的白色丰田小轿车进行检查。对方刚把车窗摇下,民警就闻到了一股刺鼻的酒气。经检测,驾驶人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看到检测结果后的陈某直呼“冤枉”,称自己根本就没有喝酒,车上的酒味是两名同车人的。随后,交警再次对陈某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还是未改变。此时陈某才改口说自己确实喝了几杯。

  ▲南宁交警三大队在五象银峰路口和新邕滨堤路口开展夜查整治行动。

 

  ▲南宁交警六大队在银海玉洞路口开展夜查统一行动,查获桂A8B×××白色小轿车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南宁交警九大队在青环路组织开展夜查。

  ▲南宁交警十大队在友谊金凯路口、星光大道金凯路口开展夜查整治。

  

南宁交警提醒:

 

  从2019年2月26日起,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霹雳行动”,严厉整治包括酒驾、醉驾在内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市民给予支持和配合,共同抵制交通违法行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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