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 | 南宁市法检两家召开涉恶案件协调会
南宁中院 2019-04-23 阅读量 750
4月19日下午,南宁市中院、南宁市检察院涉恶案件协调会在南宁市中院召开。这是“两高”“两部”印发《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四个重要的扫黑除恶文件(以下简称“四个意见”)以来召开的第一次涉恶案件协调会。南宁市中院刑一庭庭长赵阳、市检察院公诉处(部)处长韦文、青秀区法院副院长许春桂、青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培及中院部分员额法官、青秀区法检部分员额法官和员额检察官参加了会议。
会议现场
会上总结了2018年以来法检两家在涉恶案件办理中取得的经验,共同研讨了“两高”“两部”印发的“四个意见”,集中讨论了青秀区法院的一件涉恶案件的定性问题。
法院代表与检察院代表交流工作经验
针对今后的涉恶案件办理问题,与会人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建议。韦文处长建议,在涉恶案件的办理上,要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印发的“四个意见”,法检双方要进一步完善会商机制,统一司法尺度,使涉恶案件的起诉、审判实现无缝对接,提高涉恶案件办理质效。
南宁市中院刑一庭庭长赵阳提出工作建议
赵阳庭长认为,办理高质量的涉恶案件,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印发的“四个意见”是基础,法检两家达成共识,协调配合是前提。法检两家一定要分工合作,统一标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关,依法从快、从严、高效办理涉恶案件。
最终,会议对涉恶势力犯罪认定标准达成了共识,进一步统一了涉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证据标准,特别是在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方面达成一致意见,为实现“打财断血”,瓦解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提供了保障,有力地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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