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事情无小事 青秀区检察院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获点赞

青秀检察 2019-05-08 阅读量 795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近年来,青秀区检察院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主动为申诉人排忧解难,积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取得良好法律和社会效果,获群众点赞。

  “青秀检察官办事认真负责,非常感谢他们这段时间为我的申诉忙前忙后。”小林(化名)是一名前来检察院申诉群众,就在前不久,他的申诉案得到了重新开启。

  2017年,小林(化名)在青秀区某证券公司与被告人王某因口角发生冲突,在互殴过程中造成左脚股骨颈骨折。经当时有关机构鉴定,小林的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被告人王某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7年12月被提起公诉。2018年4月,被告人王某因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判决结果出来后,小林认为伤情鉴定为轻伤与实际不符,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量刑不当请求提起抗诉。当时小林对有关机构对案件处理存有意见,情绪比较激动,在申诉过程中还多次强调如果没有处理好该案,就反应给媒体,以此引起社会舆论关注。

  针对这些情况,检察院控申科干警高度重视,对该起申诉案件及时审查处理。为了安抚申诉人小林的情绪,积极与申诉人小林沟通了解情况,释理说法,打消其对司法机关的疑虑。

  在鉴定机构都不愿接受申诉人的鉴定申请时,主动帮其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考虑到小林因伤行动不便,控申干警还主动送小林前往医院进行检查,并陪同其到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尽最大努力积极解决申诉人小林的困难。

 

  经过一系列的审查复查,发现原案判决依据的鉴定意见存在错误,于是,本着主动发挥检察纠错监督职能,维护和保障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检察院向原审法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得到了法院的采纳,让该案得以重新审理。

  该起申诉案件的办理,有效化解了信访矛盾,也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统一,该案还被获评为2018年南宁市检察机关矛盾纠纷化解优秀案件。

  近年来,青秀区检察院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办案质量。面对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履职认真对待,努力在检察环节将矛盾有效化解,让群众满意而归。依托“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平台,多途径、多方式畅通控告渠道,规范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取得了良好的化解效果。2018年,青秀区检察院共受理申诉案件61件,刑事申诉案件5件,全部按期办结,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获得了群众的一致认可和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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