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整治“小产权房”虚假广告 两项目被罚3.2万

南宁云 2019-12-03 阅读量 375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梁静 通讯员何正君)“小产权房”项目发布虚假广告,消费者受误导购房造成损失。昨日,记者从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以来,针对“小产权房”虚假广告乱象,该局加强集中整治,共排查检查房地产项目214个,立案查处虚假违法广告3件(其中2起已经结案)。

  为贯彻落实南宁市政府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专题会议精神和“小产权房”整治工作要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行动,依职责重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利用广播、电视、印刷品、户外设施(包括围挡)以及地铁、公交车、出租车、候车亭、电梯间、停车场、地下通道等设施发布的各种类型的“小产权房”广告;在全市商业中心、主要干道、居民区以及各乡镇、街道、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小产权房”项目售楼(招商)现场等重点区域发布的各种类型的“小产权房”广告;在全市各网站、网页、新媒体等互联网媒介发布的商品房、“小产权房”广告。

  今年以来,南宁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排查检查房地产项目214个,其中商品房项目87个、集体产权或小产权房项目127个;房地产售楼(招商)部103处,房地产中介机构39家,广告经营者56家,广告发布者30家,户外广告74处,印刷品广告41种;处理房地产群众投诉举报27件,立案查处虚假违法广告3件,结案2件,罚没款3.2万元。

  其中,兴宁区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三塘北路、昆仑大道上两“小产权房”项目涉嫌虚假宣传,故对两单位分别罚款3万元和2000元。昨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这两起典型案例。

  ■相关案例 

  宣称首付低且教育无忧其实只能出租尚无配套 

  “军拥佳境”房产项目位于三塘北路。去年4月,广西某投资有限公司和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那况村甘村坡一组签订了《三产用地合作开发经营合同》,合作开发经营一块面积50亩的集体用地。该项目虽获得报建手续,但根据有关规定,其只能用于出租不能用于出售。

  今年4月,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项目接待中心悬挂“军拥佳境,全年龄段教育配套,前程无忧”等字样广告牌。而在当时,其还没有正式签约任何学校及培训机构。另外,项目办公区放置的广告牌及宣传单页上印有“臻藏花园级社区,首付5.8万元起”等字样,未标明出租或出售,涉嫌误导消费者。

  兴宁区市场监管局认定,该公司的招商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罚款3万元。

  说是房价低产权70年实是无预售许可不能卖 

  虹桥新城房产项目位于昆仑大道降桥村附近。去年1月,广西某投资有限公司与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降桥村二塘坡签订《联营合作开发回建住宅用地项目合同书》,合作开发一块2万多平方米的集体用地。该项目虽已获得报建手续,但当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根据有关规定不能出售。

  今年2月,该公司委托一家快印店,制作大量“上学人在名校放学家在公园”“均价4880元/㎡起,产权70年,商机生生不息”等字样的宣传单页,放置在虹桥新城接待中心发放给来看房的消费者,让消费者误认为该项目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并正式销售。其因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2000元。

  

(作者:梁静 何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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