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南宁两男子聚众吃喝不听劝还袭警?青秀区法院判了!

“南宁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2020-03-29 阅读量 731

疫情期间,

深夜聚众吃喝,

民警上门劝导,

不以为然,还辱骂民警,

暴力反抗。

  3月27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通过远程庭审,对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务案当庭宣判,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庞某林有期徒刑一年,判处被告人黄某乐有期徒刑十个月据了解,该案从立案受理到宣判仅用了5天时间。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12日晚,被告人庞某林、黄某乐等人相约来到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某小区某房内喝酒聊天。次日凌晨,外卖员何某因疏忽将原本送至该小区另一房号的外卖错交给庞某林、黄某乐等人,发现后报警求助。

  当天凌晨2时许,民警到达该小区发现庞某林、黄某乐等4人在房内聚众喝酒。民警对4人在防治新冠病毒关键时期仍串门聚餐喝酒的行为进行劝导教育,4人非但没有接受,庞某林还拿起手机拍摄,与黄某乐一同挑衅、辱骂民警。当民警传唤4人回派出所配合调查时,庞某林、黄某乐反应激烈,暴力反抗。庞某林拉扯民警口罩,用手臂扼住民警颈部并叫喊要拿刀;黄某乐在一旁用手机拍照谩骂,并趁机把民警口罩扯掉,严重妨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

  庭审中,被告人庞某林、黄某乐当庭认罪。法院认为,被告人庞某林、黄某乐在疫情期间聚众喝酒聚餐,在执法民警对其进行劝导教育时,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在综合具体案情之后,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庞某林有期徒刑一年,判处被告人黄某乐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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