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征求意见: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

2021-10-09

  央视网消息,10月8日,国家发改委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为期7天。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网络、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到,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具体如下:

  ①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

  ②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社、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站以及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机构等。

  ③非公有资本不得经营新闻机构的版面、频率、频道、栏目、公众账号等。

  ④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重大社会、文化、科技、卫生、教育、体育以及其他关系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等活动、事件的实况直播业务。

  ⑤非公有资本不得引进境外主体发布的新闻。

  ⑥非公有资本不得举办新闻舆论领域论坛峰会和评奖评选活动。

  意见征求稿链接:https://www.ndrc.gov.cn/yjzxDownload/sczrfmqd2021.pdf

  来源:央视网

  值班编辑 吾彦祖 康嘻嘻

1人点赞

相关推荐

广西建设全区农产品数据库纳入"十四五"规划
2021-06-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新华社|2016-11-15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多语种智能信息处理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首届专题论坛广受瞩目
2021-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