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动最高检的梧州巨额借款案,今日重审

2021-08-10

  说起广西梧州这单高达500万的民间借款,可谓是沸沸扬扬,无人不知。

  本案经梧州中院、广西高院的审理,“借款人”赖某某均败诉。赖某某不服,继续上诉,最后,最高检抗诉后,发回广西高院重审,今日(2021年8月10日)在梧州中院重审。

  一、事情的来龙去脉

  梧州市民黎某某诉称:广西梧州某中专学校校长赖某某,向其借款500万,有借条为证。

  赖某某则信誓旦旦地说,借条是被黎某某便使用黑社会手段,胁迫他于2008 年8 月13日写下的。

  赖某某称,黎某某是在2008年8月13日暴力胁迫他写下这张500万元的借条。他逼于无奈,违心写下这张借条。

  为证明借条虚假,他故意将借款落款日期推迟到两天后的2008年8月15日。但证据证明,赖某某8月15当天,根本没有时间到黎某某家取款500万元。

  更为主要的是,他把还款日期定为子虚乌有的“2月30日”。

  但梧州中院,广西高院还是认定赖某某借了黎某某的500万,他们认为黎某某“通过出具赖某某的书证《借条》,已经完成了作为原告的基本举证责任。

  赖某某不服,不断上诉,此案最终被最高检抗诉,发回广西高院重审,广西高院则发回梧州中院重审。

  二、一些“借款”细节让最高检生疑

  第一,黎某某的口述反反复复,在面对法院的询问,他一会说是转债,一会说是现金。最后他口口声声说借给赖某某的是现金,说黎某某10分钟清点完毕500万,一个人扛走了。

  第二,借款细节不合理。说10分钟清点500万不合常理,如果是按“扎”清点,需要借款人对出借人有高度的信任。何况,500万现金含包装大概重120斤。一个人扛走120斤也不合理。

  在银行卡如此普及的年代,涉及如此大额的交易,不用有明显证据的银行转账,而是采用没有证人,没有证据的现金交易,说不过去。

  第三,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最让人生疑。

  借条书写的日期是2008年8月15日,而当天赖某某根本就不在梧州。而且,约定还款日期是:定于2009年2月30日前还请。什么时候是2月30日,这些是疏忽还是故意或者耍心眼,我们就不好说了。

  三、黎某某的身份使借条疑云升级

  2018年11月17日,广西梧州市公安局将黎某某及其涉黑团伙骨干成员47人抓获(后54人涉案)。该涉黑团伙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敲诈勒索等19种犯罪。

  2020年6月15日,梧州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黎某某等5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敲诈勒索罪等10项罪名一案,黎某某被判无期徒刑。

  这张“借条”就更加让人浮想翩翩。

  至于这个案件最终结果会是怎么样,本案赖某某的代理律师邓俊义说,三四年都挺过来了,我们还是等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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