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
完善广大农民群众投身乡村振兴的政策和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要完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推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必须健全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在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等方面,继续探索有效的机制和办法。例如,在农民回乡创业、乡村开发、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利益分配、就业创业、子女上学等方面的问题,激发农民群众立足乡村、治理乡村、发展乡村的热情。全面有效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法律保障好维护好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合法权益,解决好农民群众关心关切的利益问题,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
提升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综合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广大农民群众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要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投身乡村振兴、建设美好家园。为此,应大力提升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培养造就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增强乡村自我发展能力。目前,农民群众在科学文化素养、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还难以完全适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现实要求。要加强多元化的教育培训,依托送教下乡、农村课堂、培训学校等方式和载体,大力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通过多措并举,让广大农民群众思想活起来、志气强起来,有效提升综合能力,不断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尊重广大农民意愿,激发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此,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坚定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增强为乡村振兴作贡献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农民群众主人翁意识,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充分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拓宽其参与乡村治理的渠道和途径。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精神,利用好当地要素禀赋,在经济发展、民俗文化、乡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创造新产业新业态,真正把广大农民群众的创造潜力转化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
(作者单位:南昌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人民日报 》( 2021年08月05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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