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4个月禁渔期!南宁内陆自然水域禁止捕捞,市民遇到这些情况可举报!

新闻夜班 2020-03-02 阅读量 887

  从3月1开始到6月30日,南宁市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实施禁渔期制度,期间禁止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今天(3月1日)是禁渔期制度实施的第一天,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禁渔期”首次联合巡航执法。

  上午9点钟,由35名执法人员和4艘执法船组成的联合巡航编队,从北大桥码头出发,前往邕江下游巡航执法。每辆执法船都悬挂着宣传横幅,并利用高音喇叭宣传相关规定,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渔期制度,保护渔业生态环境。

  上午10点35分,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了龙岗大桥的附近水域,执法人员发现了2张鱼网,并对鱼网进行清理,据观察,这个鱼网约有50多米。

  中午11点45分,当执法船巡航到八尺江时发现,江面上漂浮着许多塑料瓶做成的浮标,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很多捕捞者为了逃避执法,白天就把捕捞工具藏在水里,用浮标做记号。果然,执法人员对浮标逐一检查时,发现了一条十多米长的“地笼”,里面装着大大小小的鱼儿正在挣扎逃脱。

  在八尺江附近水域停泊的船只旁边,执法人员还查获了一张电打鱼专用的鱼网“拖兜”,而捕捞者已经不见踪影。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此前他们接到群众投诉称,有捕捞者把这种“拖兜”安装在渔船上,使用上千伏的电压来电鱼。现场,执法人员依法查扣这个“拖兜”。

  禁渔期间,南宁市范围内的天然水域,通江湖泊、库区不能进行任何捕捞作业,违反禁渔规定的捕捞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目前,南宁市已经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城市综合执法管理、水利等部门,共同加强水上和陆上监督检查和联合执法,对违反电、炸、毒鱼、载客载货等非法捕捞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禁渔期从3月1开始,一直持续到到6月30日,广大市民如看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以直接拨打电话向执法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8076541110 (24小时值班)   0771—310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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