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深化司法惠民,推进法律援助进基层

青秀区乡村办 2019-01-21 阅读量 770

  2018年,青秀区党委政府紧紧围绕“能援尽援”法律援助工作宗旨,全面推进青秀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青秀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送法下乡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

  结合实际,拓宽范围

  认真贯彻落实南宁市司法局《关于调整法律援助相关标准的通知》(南司通〔2014〕51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司通[2018]156号)的文件精神,与我城区实际情况相结合,在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时放宽标准、扩大援助范围。执行《实施方案》中关于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的规定,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1680元/月),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拓展至低收入群体。

  狠抓服务,提升质量

  青秀区举办2018年度青秀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对城区258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在辖区107个行政村(社区)、园艺场都设有一名法律援助联络员负责各个村的法律咨询工作,对来访者进行记录。建章立制,要求法律援助联络员热情服务,树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案件420件,调解成功420件,成功率为100%,群众满意率为100%。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640次,预防矛盾纠纷462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海宁法律事务所和南阳镇司法所在南阳镇进行法律宣传

  延伸工作触角,做实法律援助服务

  为打通法律援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行法律援助初审制度,将法律援助的受理窗口前移,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我们在城区司法局、各镇(街道)司法所和各行政村(社区)组建了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打造“城镇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在辖区107个行政村(社区)都设立了1名法律援助联络员,登记造册并建立档案,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发挥法律援助联络员贴近群众的优势,将法律援助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在辖区内107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免费法律咨询。

  创新方式,加大宣传

  ▲长塘天堂村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以丰富多样的形式使法律援助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分别在长塘镇、刘圩中学等多处举办了多场法律宣传和文艺汇演活动,以法官说法、小品演法、律师讲法、有奖法律知识问答等新颖的节目形式吸引群众参与,取得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依托网络、媒体、电视的力量,多篇信息在南宁晚报、广西法治日报、南宁都市生活频道政法在线栏目等媒体上刊载和播出。同时,以宣传短片和法律援助微电影的形式,通过青秀区司法局普法宣传电子显示屏在青秀辖区内的多个行政村(社区)24小时滚动式播放。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进一步增强辖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长塘中学宣传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心2018年以来共接待来访法律咨询434人次,解答“12348”咨询444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11件,案件受援人数611人,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75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35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1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71.9万元,共收到当事人送来的感谢信5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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