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检察院不断提供高质量检察产品实现“四大检察”业务协调发展之公益诉讼篇

青秀检察 2019-02-15 阅读量 729

  紧紧做到“三个突出”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业务

2018年,青秀区检察院把提起公益诉讼作为检察职能的新领域和检察工作的新突破,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做到“三个突出”,以民生为导向、以公益为核心,保护绿水青山、守护食药安全,居民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大幅提升。

重点突出“共建、共治、共享”理念

切实做到理念先行

  公益诉讼,不仅仅是检察业务的新增长点,更是紧抓转隶转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主动之举,青秀区检察院紧紧树立并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构建起了稳妥推进公益诉讼的大格局。

2018年上半年,青秀区检察院撰写的《关于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得到了区委书记的批示肯定,切实从思想和行动上做到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青秀区检察院与青秀区人民法院就案件起诉,审理的具体事宜达成共识,进一步夯实了开展公益诉讼的合力;青秀区检察院和南宁市食药局稽查支队、青秀区环保局、青秀区农林水利局进行座谈,就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案件专业咨询协助制度和常态化沟通平台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多个行政机关纷纷表示要与我院构建沟通协调机制,探索在互相挂职锻炼、设立检察室等方面更为广泛的合作,形成共同打击破坏公共利益违法犯罪行为的齐抓共管格局。

 

(青秀区检察院与青秀区法院就检法两院在程序和实体上如何更好衔接、合力推动民事公益诉讼开展座谈)

  重点突出“食品药品领域”治理

  保障群众舌尖安全

2018年9月21日,青秀检察院王运华检察长出庭支持起诉南宁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展现了我院“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的决心和实力,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法院判决全部支持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支付公益赔偿金32.82万元。其中,李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2018年南宁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精品案件。

被告人李某作为南宁市青秀区某石磨豆浆油条店经营者,自2017年8月起,其在生产油条的过程中为增加油条的口味及外观美感,向油条原料中过量添加香甜泡打粉。经检验,其生产的油条中铝残留量严重超出国家规定的该类食品铝残留量值。截至2017年11月29日,李某销售过量添加香甜泡打粉的油条金额共计人民币9000元。2018年7月,我院向青秀区法院依法提起诉讼,经开庭审理后,2018年11月,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扣押在案的添加剂“香甜泡打粉”一包和油条配方一张,依法予以没收;被告人李某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支付赔偿金人民币九万元,赔偿款上交国库;被告人李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在南宁市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重点突出“绿水青山”守护

  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青秀区检察院切实践行习总书记“广西生态环境优势金不换”的指示精神,深入推动治理辖区黑臭水体,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2017年12月,青秀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南宁市沙江安可蹇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将污水直排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的情况后,依法向青秀区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该局积极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依法对涉案养殖场的违法排污行为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还将该养殖场列为日常管理监督及“双随机”抽查企业,并不定期对该养殖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整改措施发挥长效。2018年1月,对养殖场周边水体的检测结果表明,水质得到了极大改善。这是我院办理的首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推动了青秀区环保局及时依法履职,保护了当地环境清洁和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的用水安全,践行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宜居、美丽和谐”的青秀区的发展理念,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实现了办理案件“三个效果”相统一。

  (图为青秀区检察院干警赴现场采用无人机实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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