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失火 北流男子“担双责”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 2021-02-27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罗家显)2月24日上午,由北流市检察院提起的陈某失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通过远程视频进行庭审。检察机关在追究被告人陈某承担失火罪刑事责任的同时,追究陈某应承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赔偿责任。

庭审中。

  经北流市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10月24日,陈某在北流市塘岸镇蟠龙村二里口组禾仓湾山场扫墓祭祖时燃放鞭炮,没有注意野外用火安全,引起山场起火。经鉴定,过火面积为9.93公顷,其中有林面积为7.06公顷;受害林木株数为6887株,其中马尾松3744株、尾叶3683株;受害林木积量为106.96立方米;林木出材量为77.57立方米。

  检方指控:陈某失火毁林的行为,致使森林植被受损,对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构成了威胁。同时,经查明,北流市的母亲河——圭江河从禾仓湾山场脚下绕山而过,山火导致山场植被破坏,造成水土流失,降低了涵养水源的作用,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陈某失火烧山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庭审中被告人陈某认罪认罚,表示愿意积极承担赔偿责任。

  原标题:今年北流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开庭 祭祀失火 北流男子“担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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