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警方依法加大违法燃放烟花处罚力度

广西新闻网 2021-02-10

南宁市主城区烟花爆竹禁放限放范围图。南宁警方 供图

  广西新闻网南宁2月10日讯(记者 胡瑞阳 通讯员 张军 何京霖)2月10日,南宁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消息:春节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依法加大对违规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一批违规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

  据了解,《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实施以来,经过广泛深入宣传、积极倡导,获得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少放、不放烟花爆竹在南宁已蔚然成风,取得良好成效。但仍有极少数单位和个人怀着侥幸的心理,在禁放场所、区域和时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据统计,今年1月1日至2月10日,南宁市公安机关已累计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治安案件34起,行政拘留8人,罚款29人,共处罚金82500元,收缴烟花爆竹4000余件。

  今年春节期间,南宁市各级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巡逻防控,闻警而动,快速反应,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其中,对违反《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非法存储、运输、携带烟花爆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的行为,将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对违规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单位、个人,还将通过全市各类LED广告屏和新闻媒体、警方微博、微信、头条、抖音等进行实名曝光。与此同时,公安民警还将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深入社区、村屯开展禁放宣传,引导群众健康文明过节。

【曝光台】

  1、1月1日,民警在青秀区青环路附近发现温某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青秀山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2、1月1日,民警在青秀区青环路江边附近发现李某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青秀山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3、1月1日,民警在青秀区青环路江边附近发现陈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青秀山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4、1月1日,民警在青秀区领秀前城附近发现雷某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青秀山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5、1月1日,民警在青秀区领秀前城附近发现陆某丽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青秀山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6、1月2日22时许,民警在宾阳县宾州镇昆仑路路段巡逻时,查获一辆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宾阳县公安局依法对车主杨某超处以10000元罚款。

  7、1月5日8时许,覃某英在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延长线某扎啤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江南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8、1月6日15时许,民警在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道江湾路路边巡逻时,发现赵某中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邕宁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9、1月7日10时许,民警在宾阳县商贸城荣诚街78号门前路段发现张某玖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宾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10、1月11日11时许,民警在南宁市邕宁区中和乡中和村巡防时,发现铺面店主张陆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3件,邕宁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11、1月11日11时许,民警在南宁市邕宁区中和乡中和社区巡防时,发现铺面店主何某玲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2件,邕宁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12、1月11日11时许,民警在南宁市邕宁区中和乡中和社区巡防时,发现铺面店主黎某娟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4件,邕宁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13、1月11日11时许,民警在邕宁区中和乡中和街某商店发现店主玉某桃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7件,邕宁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14、1月11日22时许,民警在横县南乡镇三榃村委榃汶村209国道路段巡逻时对停放在209国道旧收费站边的一辆小型卡车进行检查,发现车上违规装有152件烟花爆竹,没有办理危险物品运输证,横县公安局依法对梁某、陈某福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15、1月12日16时,民警在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百济街梁某妹的商店内检查,发现非法储存烟花爆竹5件,邕宁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16、1月13日17时许,民警在宾阳县黎塘镇仁爱路铁路中学附近某百货店检查时,发现该百货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宾阳县公安局依法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17、1月13日17时许,民警在宾阳县黎塘镇仁爱路铁路中学附近某百货店检查时,发现该百货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宾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卢某玲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18、1月16日13时许,民警在宾阳县古辣镇前进东街某民房内,发现张某华非法存放大量烟花爆竹,宾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19、1月18日,民警在南宁市武鸣区双桥镇伊岭村高速路口发现奚某贺、奚某环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依法扣押烟花爆竹一批,武鸣公安分局依法对奚某贺、奚某环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

  20、1月18日21时许,民警在宾阳县宾州镇幸福里小区大门旁发现罗某甲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宾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21、1月21日8时许,民警在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巡逻时,发现风格雨林小区旁边的工地内有人违规燃放鞭炮,民警找到该工地负责人毕某新,毕某新称其公司在工地内举行开工庆典,燃放鞭炮庆祝,江南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22、1月27日,民警在邕宁区和平街二街28号,发现韦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邕宁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23、1月28日12时许,民警在巡逻中查获一辆银色五菱面包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上林县公安局依法陆某灵处以10000元罚款。

  24、1月28日14时许,民警在上林县白圩镇茶场路口查获一辆面包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上林县公安局依法对韦某恩和黄某华处以10000元罚款。

  25、1月28日19时许,民警在上林县圩镇长岗村六北庄附近查获一辆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上林县公安局依法对卓某茂处以10000元罚款。

  26、1月30日20时许,民警在上林县白圩镇狮螺村狮螺街查获一辆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上林县公安局依法对巫某坚处以10000元罚款。

  27、1月30日21时许,民警在上林县明亮镇万古茶场附近查获一辆面包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上林县公安局依法对白某先处以10000元罚款。

  28、1月31日12时许,民警在上林县澄泰乡象山工业园区附近公路查获一辆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上林县公安局依法对杨某臣处以10000元罚款。

  29、2月2日10时许,民警在宾阳县宾州镇七里村一民房内,发现廖某真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宾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

  30、2月6日23时许,民警在南宁市良庆区坛兴路第三中学五象校区初中部大门旁发现黄某平违规燃放烟花,良庆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31、2月8日19时许,民警在南宁市良庆区那黄大道与玉洞大道十字路口旁发现黄某约规燃放烟花爆竹,良庆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32、2月8日11时许,民警在南宁市良庆区坛兴路绿地国际花都北门旁发现林某璋违规燃放烟花,良庆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33、2月8日4时许,民警在南宁市良庆区坛兴路华润二十四城小区南门门口旁发现梁某雁违规燃放烟花,良庆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34、2月10日上午,民警在良庆区良庆镇冬花路玉象路口西侧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检查,发现李某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良庆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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