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多措并举推进权责清单制度改革 推进阳光行政

广西新闻网 2019-12-21 阅读量 334

  广西多措并举推进权责清单制度改革

  广西以优化完善权责清单制度为抓手,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制度效用,多措并举将其打造成部门阳光履职清单、社会群众监督清单。

  针对各地各行业权责清单事项名称、编码、依据、数量不够规范统一等问题,广西在建立健全自治区、市、县、乡四级权责清单制度基础上,自上而下对各行业领域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具体事项进行规范,形成本行业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实现权责事项在全区范围内的无差异化实施。

  据统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41个部门共梳理市、县、乡三级权责事项6.4259万项,其中市级规范保留的权责事项3.0601万项、县级规范保留的权责事项3.3367万项、乡镇级规范保留的权责事项291项。

  中央编办对全国省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数据初步分析报告显示,各省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平均承接率为65%,其中广西承接率最高,约为98%,为今后实现全区政务数据汇聚“一网通办”,对接录入国家政务信息服务平台、中央编办云平台等大数据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鉴于机构改革中新组建和职责变化较大的部门,均重新制定了“三定”规定,组织各部门进一步优化完善权责清单,推动权责清单与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融合。截至目前,49个承担行政职能的区直部门已全面完成本部门权责清单优化完善,共梳理形成3301项行政权力事项和2.884万项责任事项,待自治区政府审定后,将统一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

  此外,广西还制定公布新的权责清单管理办法,首次明确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的关系,将权责清单作为设置机构、配备编制和划分部门间职责的重要依据,推进政府职能精细化管理。简化部门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程序,将部分权责事项调整的时限,由原来的4个步骤最长28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步骤当日完成。同时细化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和违反相关规定的追责情形,构建完善管理精细、程序简约、时限明确、问责有据的监管机制,推进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职、阳光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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