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联合审批的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审批局 2020-02-10 阅读量 565

  青秀区辖区各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2月3日主持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关于“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广西区内企业复工、学校开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函〔2020〕12号)《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的通告》(南新冠防指〔2020〕12号)和广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机制的相关规定,结合青秀区实际,为了做好青秀区辖区内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等安全有序复工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二、办公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18号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三、联系窗口及联系电话

  工业企业0771—5826911

  服务业企业0771—5826910、5826916、5826684

  建设工程0771—5826905

  前台咨询电话0771—5826925

  四、注意事项

  (一)请依据工作导则准备好相关材料。

  (二)请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传染,届时为了有效保护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将会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情况设置办理区和等候区。请到现场办理业务的群众和企业代表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三)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体温大于等于37.3摄氏度的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人员,将不允许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

  附件:1.工业企业复工营业工作导则

  2.服务业企业复工营业工作导则

  3.建设工程复工营业工作导则

  4.一次性告知材料

           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2月9日

公告附件1:工业企业复工营业工作导则.docx

公告附件2:服务业企业复工营业工作导则.doc

公告附件3:建设工程复工营业工作导则.doc

公告附件4一次性告知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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