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实施方案 (2019—2021年)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9〕7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6月20日
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实施方案
(2019—2021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总体部署,加快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19年,通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突破,技术合作服务能力全面增强。到2020年,建成面向东盟的数据服务新高地,跨境电商和物流支付体系全面建成。到2021年,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更加深入广泛,中国—东盟信息港的“一基地、一中心、一主轴、两组团”主体承载区和空间布局初步形成。
二、基础设施平台建设
(一)全面优化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推进南宁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正式投入运营,优化南宁国际数据专用通道结构和链接方向,鼓励三大运营商分别建设和扩容至三大国际互联网关口局的国际直达数据专用通道,延伸覆盖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钦州副中心等重点区域,以及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等重要园区。(牵头单位:自治区通信管理局;配合单位: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中国电信广西公司、中国移动广西公司、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
(二)加快建设区域性互联网国际转接中心。争取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在南宁设立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推动三大运营商依托中国—东盟信息港申请国际互联网转接点资质,建立与三大国际互联网关口局及上海、乌鲁木齐等边境局的直达中继电路,充分利用我国丰富海陆缆资源,面向东盟国家等海外运营商提供国际互联网转接业务。(牵头单位:自治区通信管理局;配合单位:中国电信广西公司、中国移动广西公司、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
(三)推动北部湾国际海缆登陆站建设。从提升东盟区域互联网互联互通水平、完善我国国际通信整体架构、发挥西南地区与东盟毗邻的优势出发,研究在我区北部湾地区建设国际海缆登陆站,推动形成以广西为辐射中心、海陆统筹、无缝衔接的中国—东盟区域信息高速公路。(牵头单位:自治区通信管理局;配合单位:北海、钦州市人民政府,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中国电信广西公司、中国移动广西公司、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
(四)加快推进中国电信南宁五象新区国际性通信枢纽建设。加强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的外向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中国电信东盟国际信息园,重点建设东盟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云数据中心、东盟国际呼叫中心、东盟国际互联网转接点、东盟国际综合数据交换中心等国际信息通信枢纽。(牵头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中国电信广西公司;配合单位: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
(五)研究探索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积极开展与香港互联网交换中心(HKIX)、新加坡互联网交换中心(SGIX)和东盟国家的第三方互联网交换中心的技术交流,展开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在我区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研究,探索开展第三方互联网交换中心的建设和试运营工作。(牵头单位:自治区通信管理局;配合单位:中国电信广西公司、中国移动广西公司、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
(六)推进南宁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组织协调三大运营商开展在南宁设立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的联合申报工作,实现三大运营商之间互访流量在南宁就地交换,提升各运营商的互联网网间访问质量,完善用户上网体验。(牵头单位:自治区通信管理局;配合单位:中国电信广西公司、中国移动广西公司、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
(七)大力推进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试商用网建设和应用示范。继续推进南宁市5G规模组网建设及应用示范工程的试点工作,支持各设区市面向东盟国家开展5G特色体验服务,重点在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金融街、边境口岸、港口、机场、火车站、5A景区建设5G示范试验点,开展5G无人驾驶试点道路及5G高速公路车路协同应用建设、5G“工业智能制造实验室”、5G智慧工厂等前沿技术试验场景示范工作。(牵头单位: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广电局;配合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中国电信广西公司、中国移动广西公司、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八)持续优化北斗地基增强系统网络建设运营。聚焦中国—东盟跨境车船监管等重点应用领域,开展北斗地基增强系统站点加密、边境北斗设施升级扩容和网络优化等工作,推动实现广西与国家北斗地基增强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充分依托双边产业园、北斗国际技术交流等国际化合作,鼓励扶持企事业单位建设北斗地基增强系统示范网海外驻点。(牵头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应急厅、海洋局)
(九)大力推广面向东盟的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的应用平台。推动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应用平台的资源整合,重点在道路交通、航运交通、应急救援、海上搜救、跨境通关、灾害监测、农业生产、城市管理等领域开展应用示范。(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应急厅、海洋局,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十)加快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空间信息综合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力争将海上丝绸之路空间信息综合应用示范项目列入国家空间信息综合应用工程统筹实施,依托南宁东盟遥感空间信息科技产业园,打造海上丝绸之路空间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形成国家空间信息综合应用创新平台的区域节点,建设海上丝绸之路卫星综合服务“一张网”、“一张图”,开展蓝色经济空间信息、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大工程监测空间信息、优势进出口农产品供应链监测等应用示范,形成以自主卫星为主体的通导遥一体化综合应用服务体系。(牵头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自治区海洋局、科技厅、自然资源厅,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加快推进北斗卫星导航与地理信息服务产业园建设。建设广西—东盟地理信息与卫星应用产业园(地理信息小镇)、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北斗及遥感卫星应用创新创业基地,吸引国内北斗系统龙头企业进驻落户,开展北斗芯片、模块、天线、终端的研发与生产,发展卫星宽带通信设备、安防雷达设备、光电探测、红外热像、激光测距设备、遥感遥测、无人航空器和移动导航信息系统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测试。(牵头单位:南宁、钦州市人民政府,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大数据发展局)
(十二)持续开展中国—东盟北斗国际化应用示范。拓展北斗综合应用示范,重点推进中国—东盟北斗卫星导航展览展示中心、中国—东盟北斗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项目建设,推动国内相关企业与东盟国家运营企业联合研发网络设备和智能终端,合作建设北斗卫星导航国际联合实验室,开展中国—东盟卫星导航技术应用交流活动,支持相关企业到东盟国家开展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应用推广。(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然资源厅、科技厅,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三、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十三)加快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大数据中心建设。依托广西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基础资源,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信息共享开放平台,探索建立中国—东盟跨区域数据资源共享机制,汇聚各类信息平台、应用系统和市场数据资源,打造面向东盟的信息共享交换合作网络,推动构建大数据应用全产业链。引进培育一批数字经济市场主体,围绕远程医疗、智能制造、智慧农业、北斗导航服务、跨境电商、海洋经济、数字金融、智慧旅游等重点领域,开展一批面向东盟国家的特色大数据应用示范。(牵头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十四)加快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小镇建设。加快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小镇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中国—东盟医疗健康云、智慧旅游云、电商贸易、新媒体播控、物联网产业”五大集群和“中国—东盟数据中心生态基地、小语种人工智能研发基地、呼叫中心智能联络基地”等三大基地。创新项目运作和管理机制,加大精准招商,积极引进国内外互联网龙头企业入驻信息港小镇,培育形成全面云生态产业能力。(牵头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配合单位: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稳步扩展中国—东盟信息港云计算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中国移动(广西)数据中心、中国—东盟标准产品支持服务(SPS)交流合作信息平台、中国—东盟(钦州)华为云计算及大数据中心、玉林云计算大数据中心、中国—东盟(巴马)大健康大数据中心、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数据中心、京东云(北海)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华为梧州云计算数据中心等一批项目建设,各设区市基于自有条件建设本地云计算中心,提升对国内、东盟市场云服务支撑能力。(牵头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南宁海关,自治区商务厅、外事办)
(十六)大力提升中国—东盟大数据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各类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同中国—东盟信息港信息共享开放服务平台的对接。重点推进中国—东盟大数据交易中心、梧州大数据清洗加工基地等一批项目建设,引导政府相关部门有序开放政务数据资源,鼓励支持市场主体积极开展数据资源脱敏处理、清洗加工、在线交易和大数据分析挖掘利用,探索大数据利用新模式,拓展大数据商业应用和公共服务合作空间。(牵头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深入开展行业大数据应用服务。支持和引导市场主体开发建设面向东盟的多语种翻译公共服务平台和东盟小语种搜索引擎,面向国内与东盟的企业提供多语种互译服务。加快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支持交通、环境保护、林业、矿业、水利等一批行业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发挥数据辅助决策在双边业务合作方面的作用,推动跨境贸易市场监管、生态环保、金融服务、灾害预警、物流通关、能源服务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建立多领域大数据应用体系。(牵头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推动云计算、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挖掘数据资源市场价值,发展面向东盟的特色大数据应用产业,推动规模化发展。重点推进大数据智能服务呼叫中心基地、北部湾大数据及呼叫中心服务外包集群、广西数字经济产业基地、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五象远洋大数据产业园、桂林华为信息生态产业合作区、北海新型智慧城市产业基地等建设,加快中国—东盟离岸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园、柳州大数据产业园、浪潮桂西南(百色)云计算产业园、广西数字贺州产业园、来宾数字经济示范城、梧州大数据产业基地、玉林大数据生态产业园、崇左口岸数字小镇、钦州华为数字小镇、河池巴马数字小镇、凭祥口岸数字小镇等建设,加大配套政策支持。(牵头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加快建设企业“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企业“走出去”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桂企出海+”综合服务平台。通过网络化、智能化、电子化互动方式,及时发布各国投资政策、行业资讯、社会舆情、境外风险等信息,搭建项目资源共享和项目对接撮合平台,拓展项目融资渠道。汇聚金融、保险、法律、税务等服务机构,深耕重点国别,为承接重大项目提供多元化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外事办、地方金融监管局,广西税务局,广西贸促会)
(二十)加快建设中国—东盟应急监测和决策指挥中心。聚焦海上应急救援、地质灾害监测、气象水文灾害、疫情联防联控、跨国犯罪治理、环境污染防治、公路交通监测及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推进我区应急监测预警系统升级优化和数据汇聚,加强与东盟各国信息互换共享,拓展区域应急联动信息交流渠道,提升区域应急联动响应能力、联合决策指挥能力。(牵头单位:自治区应急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气象局、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海洋局、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十一)加快建设中国—东盟动植物疫病疫情联合防控大数据平台。推进中国—东盟动植物疫病疫情联合防控大数据应用创新,围绕重大传染病和周边地区常见传染病,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数据库,拓展疫病疫情采集、监测、信息管理、大数据分析与预警预报等支撑能力,对动植物疫病疫情的发生、发展及传播趋势进行分析、模拟和风险评估,为国内口岸联检、边检以及东盟相关机构防控动植物疫病疫情跨境传播提供决策支持。(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林业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南宁海关)
(二十二)积极开展中国—东盟网络安全交流培训。建立中国—东盟信息港网络安全交流培训中心,积极承担国家与东盟各国网络安全技术交流合作研讨和专项培训活动,加强双边网络安全主管部门、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常态化互动;加快推进中马钦州产业园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外事办,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北海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南宁海关,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二十三)推动开展中国—东盟网络安全联合应急演练。落实国家关于健全中国—东盟网络安全事件共同响应机制相关要求,积极协助国家有关部委加强与东盟各国网络安全主管部门对接合作,建立区域联合应急演练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中国—东盟跨国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活动,模拟各类型网络及信息安全攻防测试,健全中国—东盟网络安全防范及应急响应体系。(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广西分中心;配合单位: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四、技术合作平台建设
(二十四)加快建设中国—东盟国际技术转移集聚区。吸引和集聚国内外领先的高端科技服务机构入驻,提供技术转移全链条服务,面向东盟国家开展系列国际技术转移对接活动,打造中国—东盟国际技术转移服务基地。推进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建设,建立东盟国家专利、商标信息系统,为企业提供检索、数据统计分析等信息服务。推动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产业联盟建设,组织开展相关技术合作研究。(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五)加强双边技术转移中心与协作网络建设。加快推进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项目(二期)建设。进一步深化工作机制,加强中国和东盟的双边技术转移中心工作组建设;积极开展双边技术转移活动,对接区内外优势产业和实用技术,推动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并与国内外技术转移相关机构建立常态化合作关系。加强现有协作网络成员联络与管理,不断优化中国—东盟技术转移网络。(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配合单位: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
(二十六)探索推动中国—东盟技术交易平台建设运行。建设具备中、英、东盟小语种服务、线上线下相融合、服务国际技术转移合作的技术交易平台。(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二十七)加快建设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基地。加快推进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项目(一期)建设,打造中国—东盟区域高水平检验检测认证公共平台。推动中国质量认证机构与东盟国家合作建设计量、标准、产品质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物品编码等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搭建中国—东盟质量技术基础信息平台和质量基础数据分析与应用服务及交换平台。推动建设中国—东盟标准研究中心、中国—东盟认证合作中心、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技术培训中心。(牵头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二十八)推动建设中国—东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依托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创示范基地、桂林高新区、北海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基地、北海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中心等园区的创新孵化平台,加强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创新创业平台和创投机构的合作,优先引入和支持面向东盟的创业项目,积极推进南宁·中关村创新示范基地、桂林花江智慧谷电子信息创业产业园、玉林创客孵化基地等项目建设。支持建设中国—东盟国际孵化器,举办中国—东盟创业大赛和交流活动。(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南宁、桂林、钦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十九)积极推动面向东盟的智能电网示范合作。加快推进广西智能电网技术研究基地建设,建设智能电网研究实验室、智能电网电能测量技术研究中心。整合智能电网数据资源,积极配合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与印尼、老挝等国家电力合作。(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广西电网公司)
(三十)发展壮大一批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加强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领先地区的交流合作,积极承接粤港澳大湾区以及周边地区的信息技术产业转移,加快完善产业链,引进骨干企业和新型产品生产线,发展移动智能终端、智能视听设备、智能感知终端、车载智能设备等新一代电子信息产品,重点推进富士康东盟硅谷科技园、惠科电子北海产业新城、三诺科技园、北海数字经济终端产品基地、中国电子北部湾信息港(二期)等项目建设,持续发展壮大南宁新型中高端电子产品、北海新型显示设备、桂林光通信设备、柳州智能汽车等一批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投资促进局,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三十一)培育发展一批面向东盟的数字经济总部基地。推进与华为、腾讯、阿里、浪潮、京东、富士康、中国电子等龙头企业战略合作项目落地,推动其在我区设立创新中心、东盟区域总部或业务运营中心,加快建设中国—东盟(华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华为(南宁)软件开发云创新中心、京东(北海)数字经济产业园、惠科电子北海产业新城、中电北部湾信息港、浪潮集团东盟运营总部、钦州超薄玻璃基板生产基地、华为梧州联合创新中心等重点项目。(牵头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投资促进局、通信管理局,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三十二)加快发展物联网技术研发与特色应用示范。开展立足广西、符合东盟国家市场需求的应用示范,形成可推广的应用成果和解决方案。推动北海物联网产业基地发展,对接南方物联网监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提供面向东盟的物联网检测认证公共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三十三)积极推进未来网络南宁骨干节点建设。建设未来网络试验设施南宁骨干节点,加强与东盟国家的技术创新研究合作,推动未来网络试验设施在东盟国家的应用试验,在跨国远程医疗、“数据海关”等方面开展应用示范。(牵头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通信管理局,南宁海关,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三十四)大力推进中马“两国双园”技术合作示范。建立中马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区,加快推进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互联网安全产业基地建设,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互联网人才培训、服务外包、安全设备生产等基地。探索中马“两国双园”在政策协同创新、联合招商、“两国一检”、产业落地、跨国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合作。(牵头单位: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南宁海关)
(三十五)积极开展面向东盟的智能制造示范。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工业融合发展,以装备制造智能化为核心和突破口,依托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等装备制造基地,开展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打造玉林装备制造产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等一批各有侧重、协同集聚发展的工业互联网平台。重点推进汽车和机械制造行业实现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代人、生产智能优化控制,并面向东盟开展应用示范。发展广西工业互联网,汇集工业软件与模块化设计制造资源,推动协同设计、云制造等创新型国际应用合作。(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科技厅、大数据发展局,广西大学)
(三十六)加快建设中国—东盟智能制造产业园。重点围绕3D(三维)打印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和新材料生产制造,以及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开源硬件平台、工业设计、科技创新、产业孵化等,打造面向东盟的现代化智能制造产业园。(牵头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十七)深化面向东盟的环保技术与产业合作。加强与生态环境部的对接,推动中国—东盟环保技术和产业合作示范基地(广西)建设,完善研发、孵化、运营和交易功能,强化线上展示、线上交易能力。依托“一带一路”环保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建立中国—东盟环保技术线上交易中心。(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
(三十八)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快与东盟国家开展农业合作,建立中国—东盟农业大数据中心,建设中国—东盟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和农技推广服务云平台,实施一批面向东盟市场的农业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大数据发展局,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三十九)深入推进智慧城市示范园区建设。充分发挥中国—东盟新型智慧城市协同创新中心作用,建设面向东盟的智慧城市示范产业园,支持培育智慧城市服务商、信息服务创新企业,对接和引入国内外优秀智慧城市创新企业积极参与智慧城市建设,面向东盟提供智慧城市产品与解决方案。(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商务厅、投资促进局,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四十)深化拓展智慧城市应用试点合作。组建中国—东盟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建设贵港市智慧城市项目(二期),支持先进互联网与智慧城市服务企业开展跨国合作,开拓交通出行信息、旅游信息、便民生活服务信息等市场,建设一批面向东盟的智慧城市合作应用试点示范项目。联合共建智慧园区、智慧港口。(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南宁、贵港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大数据发展局)
五、经贸服务平台建设
(四十一)建设完善网上中国—东盟博览会。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官方网站,运用虚拟现实(VR)、三维实景等技术建设中国—东盟网上展台,开设客商网上互动展位,发布采购供应、投资招商信息,开展网上贸易和项目招商,完善提升网上招商招展、贸易配对服务等功能,打造网上中国—东盟博览会。(牵头单位:广西博览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大数据发展局,广西国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四十二)持续优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应用发展。整合现有电子商务相关系统,完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面向区内外和东盟国家提供跨境电商进出口贸易、线上交易、服务推广、在线翻译、大数据挖掘、纠纷解决等服务。推动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管理部门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全面提升电子商务通关、检验检疫、退缴税、结付汇等业务申报、处理、监管效率。支持企业“走出去”协助东盟国家建立跨境企业与企业(B2B)电子商务平台,与东盟国家跨境电商企业开展股权投资、互设专区、流量导入等合作。(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配合单位: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广西税务局,南宁海关,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四十三)推动建立中国—东盟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探索在南宁打造面向能源、矿产、农林产品、天然香料等领域的中国—东盟国际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制定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的行业风险管控和市场监督管理办法,适时建立大宗商品交易和物流交割监管中心。(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配合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
(四十四)深入推广中国—东盟“商贸通”数字平台应用。探索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大数据分析和应用,建设中国—东盟商品交易和项目合作的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经贸投资公共服务数据库,实现对东盟各国经济、地理、人文、宗教、资源等信息的挖掘、整理,形成“交易、通关、供应链、金融、物流”一体化的服务支撑。(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配合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大数据发展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四十五)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集聚区。依托海关总署“一带一路”海关数据共享平台,充分发挥中国(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凭祥综合保税区、钦州保税港区、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政策优势,以中国(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为核心,建设中国—东盟电子商务产业园、北部湾东盟线上到线下(O2O)跨境电商产业园、敦煌网·广西跨境数字贸易总部基地、桂海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园、中国—东盟(凭祥)电商产业园、深圳—百色跨境合作产业园、桂林基于旅游人群的跨境企业与客户(B2C)电商购物区、钦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钦州保税港区“智慧港”等一批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引导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在我区集聚发展。培育本地跨境电商龙头企业。(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口岸办〕;配合单位:南宁、钦州、防城港、崇左、百色、桂林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钦州保税港区管委会、凭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委会)
(四十六)持续拓展电子口岸公共信息平台应用发展。依托广西电子口岸公共信息平台,增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口岸物流、金融服务、跨境电商、边境贸易等领域的服务功能,实现与港口、场站、铁路、银行、保险、邮政等通关作业系统的数据对接和业务协同。依托海关总署“一带一路”海关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中国—东盟“经认证的经营者(AEO)”数据交换系统,推动落实中国与东盟之间口岸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配合单位: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南宁海关、广西税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四十七)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多式联运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平台和港口物流信息平台,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广西至东盟国际货运的政策支持,引入新的东盟国际航线,加密现有国际航班,开通货运航班,提升直航能力。建设公路、铁路、港口和航空四位一体的多式联运物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广西与西南中南地区、广西与东盟、中国与东盟之间国际国内多式联运全程物流供应链的网上交易对接撮合,物流信息的高度汇聚与共享,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配合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大数据发展局、北部湾办,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十八)推动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升级发展。立足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开展多式联运跨界协同、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建设与联动、智慧港口等方面合作;依托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区域性港口物流信息平台,推动沿线港口合作网络成员加快信息网和物流网的共建共享。开展中国—东盟智慧港口示范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北部湾办、交通运输厅,钦州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四十九)积极发展面向东盟的区域性物流集散中心和海外仓。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在我区设立面向东盟的区域性物流集散中心、地区总部、采购和配送中心,重点推进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北海国际农商冷链产业小镇、中国—东盟供销云仓储智能信息园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引导跨境电商、邮政、快递等商贸物流企业在东盟国家建设海外运营中心、公共海外仓等境外物流共享设施,在边境地区建设边境仓。(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南宁、防城港、崇左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北部湾办,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钦州保税港区管委会、凭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委会,广西邮政管理局)
(五十)持续推进中国—东盟金融信息平台建设应用。建设中国—东盟金融信息库,整合东盟地区金融信息和金融政策信息,为国内企业“走出去”提供金融信息服务。发布中国—东盟货币指数、中国—东盟金融舆情指数和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综合评价指数。建设面向东盟的跨境金融服务中心,探索建立中国—东盟跨境重大项目信息平台。(牵头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广西博览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新华社广西分社,广西大学、广西财经学院、广西社科院,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五十一)推动完善中国—东盟跨境支付体系。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建设完善中国—东盟跨境结算平台,提供货币兑换、清算结算、在线交易、渠道接口、开户入驻等服务,支持不同业务模式下的个人汇款、换汇、贸易结算、增值业务与中间业务,引入和批准成立一批具有区域性货币特许兑换资质的货币兑换公司,鼓励第三方支付企业开展面向东盟的跨境支付业务试点。(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配合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广西银保监局)
(五十二)打造面向东盟的跨境金融服务产业集聚区。支持东盟国家和港澳台金融机构到我区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引进国内保险机构设立面向东盟的跨境保险区域性总部和跨境保险服务中心。支持在南宁五象新区打造中国—东盟金融城,引导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等金融机构在我区组建面向东盟的区域性总部、跨境结算中心和中后台运营基地,推进中银香港东南亚业务营运中心、邮政储蓄银行跨境结算中心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六、人文交流平台建设
(五十三)加快推进中国—东盟电子竞技产业发展。吸引电竞产业重大活动、重大赛事落户广西。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游戏企业和品牌进驻广西,加快培育我区电竞游戏品牌和开发运营企业,引导我区电竞游戏企业积极开拓东南亚电竞市场。(牵头单位:自治区体育局;配合单位:南宁、桂林、北海、钦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五十四)深入推进面向东盟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推进中国—东盟文化创意产业基地、腾讯众创空间(桂林)及中国—东盟文化创意产业平台建设,支持具有广西和东盟特色的电影、音乐、动漫、游戏等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构建以中国—东盟文化信息网和中国—东盟版权贸易服务平台为核心的文化版权贸易服务体系,开展版权产品展示、资讯交流、版权代理、版权贸易等专业综合服务,加快中国—东盟网络文学网站和中国—东盟阅读基地建设,办好广西网络动漫大赛。(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广西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五十五)深化中国—东盟网络视听产业基地产业合作。推进中国—东盟网络视听产业基地运营,引进国内外优秀网络文化企业。推动5G技术、人工智能、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等新技术在网络视听产业中的应用,打造自主创新节目集群,引导网络视听企业积极培育原创精品。搭建网络视听产业创作研发、人才培训、金融服务、展示交流、版权交易平台,促进中国—东盟网络视听产业交流合作。(牵头单位:自治区广电局,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配合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广西广播电视台,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
(五十六)持续增强面向东盟的网络广播电视台服务能力。依托广西网络广播电视台,推动广播电视视音频产品与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持续推进“北部湾之声”东南亚网络传播能力建设工程和广西网络云视频平台建设,与东盟国家媒体开展信息互换、人员互动等全方位合作。(牵头单位:自治区广电局,广西广播电视台;配合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十七)加快建设网络文化产品译制服务平台。汇集国内和东盟国家优秀翻译制作人才,组建中国—东盟作品译制中心,搭建中国—东盟网络文化产品译制服务平台。推进东南亚多媒体译制传播中心建设,开展优秀网络影视剧、网络动漫、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等网络文化作品译制合作。(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广西广播电视台;配合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
(五十八)深化面向东盟的远程医疗中心合作发展。依托中国—东盟医疗保健合作中心,在南宁、北海、钦州等市开展与东盟国家的远程医疗合作。推动重点医疗机构开展与东盟国家的远程医疗合作,鼓励社会资本建设远程医疗中心,开展远程会诊、医疗教学和远程监护等相关试点。(牵头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北海市人民政府、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五十九)建设完善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信息服务与交易平台。引导和支持国内具备互联网医药服务交易服务资质的电商企业,搭建中国—东盟富士康(钦州)医疗影像云中心,建设玉林中药材等专业市场云服务平台,面向东盟国家开展线上与线下融合的医药品交易合作。依托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信息交流平台,加强中国—东盟传统医药领域的信息共享和交流。(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药监局、中医药局;配合单位:钦州、玉林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六十)加强中国—东盟海上紧急医学救援合作交流。依托广西海上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加快中国—东盟海上紧急医学救援信息平台建设,开展灾难医学教育、专业救援队伍培训、应急救援信息互通、远程医学救援。(牵头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北海、钦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药监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
(六十一)推进中国—东盟职业教育深入合作。依托中国—东盟信息港互联网人才培训基地,开展面向东盟的职业技能教育和定制化培训。建设中国—东盟职业教育云平台,整合社会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各类资源,提供音频、视频、文字等多种形式的共享资源服务。支持南宁、桂林、玉林、北海、钦州等市在小语种、信息服务、医疗、旅游、教育等领域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牵头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
(六十二)加快建设中国—东盟跨境旅游服务平台。依托“一部手机游广西”、“广西全域旅游直通车”智慧旅游综合平台,汇集双方旅游信息资源,提升大数据精准服务能力,建设中国—东盟旅游大数据中心。加强与东盟各国旅游、海关、公安等政府部门间的旅游信息协同共享,建立完善旅游应急响应及指挥体系,推动旅游突发应急事件的信息高效获取和跨部门、跨区域、跨境联动响应。(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应急厅、公安厅、大数据发展局、气象局,南宁海关,广西旅游发展集团)
七、实施保障
争取在国家层面建立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省部际协调机制,争取国家对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先行先试政策支持。完善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研究制定支持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的政策措施,鼓励各设区市制定相应的专项政策。加大自治区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多渠道支持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鼓励合格投资者按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各类支持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的产业基金、科技创投基金,各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参与。支持南宁、钦州市设立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钦州副中心投资引导基金。加强与国内和东盟国家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智库等交流合作,研究建立重大项目与合作业务常态化交流机制。加大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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