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坏他人老屋 两兄弟被诉至法院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2020-12-25

  “法官,我们坚决不与对方调解。他撞坏了我们家的房屋还好意思叨叨,我们要赔偿合情合理!我不能接受对方提出的赔偿数额。”“我们这边也不同意调解。在交警大队调解时我们就同意支付适当的赔偿了,他就不同意,还狮子大开口!本来调解就可以解决的事情,为什么非要上法院呢?这个官司我们要打到底!”

  近日,玉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黄霁春法官接到一起棘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该案标的额较小、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但是原被告双方就赔偿问题相持不下。有着丰富审调经验的黄法官经过多番耐心劝导,最终让双方心平气和地解决了纠纷。

  撞坏他人老屋,因赔偿问题相持不下

  今年4月30日,朱峰驾驶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该车属于自家兄弟朱纯所有)在城区一路段不慎撞到叶青的房屋,造成叶青房屋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由朱峰负事故全部责任。

  朱峰、朱纯兄弟承认驾车造成叶青的房屋受损的事实。但对叶青提出的赔偿金额有异议。朱氏兄弟认为,受损的房子是老房子,也没有住人,两三条裂缝而已,受损面积较小,不影响房子正常使用。对方要求赔偿修复房屋损坏部分人工费、材料费10000元过高,其表示愿意支付2000元左右赔偿费给叶青。双方就赔偿数额相持不下,叶青遂诉至玉州区人民法院,要求朱氏兄弟赔偿修复房屋费用10000元、误工费1400元、律师费3000元。

  法官多次调解未果,为确定受损部位修复造价,最后当事人就此申请权威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书认定受损部位及修复造价需要2000元。该次鉴定产生鉴定费800元。

  从立案受理至鉴定结果出来,此案已经进行了两个多月。在此期间,法官曾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均因赔偿金额争议较大未果。

  法官耐心劝导,促成双方和解

  “这是一场拉锯战,再耐心等等看吧。鉴定结果已经出来,双方对赔偿金额也有了预估。我们再努力一把争取促成双方和解。”主办法官黄霁春再一次拿起电话联系原告叶青。

  这一回,叶青对调解没有那么抗拒了,这让黄法官看到了调解成功的希望。黄法官向叶青分析:“这个案件已经拖得太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现在鉴定结果也已出来,对于赔偿金额你心里也有底了,早点解决纠纷对你们双方都好。”最后,经黄法官劝解,叶青同意接受调解,并提出了调解方案:被告当即给付其房屋损失费2000元、承担鉴定费800元,再由原告申请撤诉。

  随后,黄法官打电话给被告朱峰、朱纯兄弟。两兄弟表示愿意当即赔偿2000元,但不愿意承担800元鉴定费。他们认为,双方早就确认了受损部位,也早就表示愿意承担2000元赔偿,原告申请鉴定是多此一举,该笔鉴定费应由叶青承担。

  黄法官劝解两兄弟,鉴定结果已经出来,原告也提出调解方案,同意调解;官司缠身费时费力,也影响工作,不如尽早解决;并向他们释明如果调解成功,后续不用参加开庭、等判决,承担未知的诉讼风险。听完黄法官的话,朱氏兄弟考虑两三天后,同意调解,并将相关款项支付给原告。原告收到款项后,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以上双方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原标题:开车撞坏他人老屋 两兄弟被诉至法院  当事人就赔偿问题相持不下,法官耐心劝导促成和解

  (责任编辑: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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