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建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英文名称修订为“COVID-19” 国家卫健委 2020-02-22 阅读量 526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英文命名事宜的通知国卫医函〔2020〕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成员: 现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英文名称修订为“COVID-19”,与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保持一致,中文名称保持不变。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2月21日 ↑网页截图 0人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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