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梁立军:数据高度智能化需要制衡 应重视安全问题

2020-12-23 阅读量 129
  12月22日,由南方都市报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举办的“2020啄木鸟数据治理论坛”在北京召开。

  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副处长梁立军在致辞中表示,信息化的互联网时代,数据无时无处不在,数据处理活动的泛在化、自动化和智能化,如果缺乏有效的引导和必要的监管,可能带来安全隐患。

  具体来说,泛在化的数据活动可能让隐私相对来说更加脆弱,自动化处理不善可能导致歧视性行为,而高度的自动化、智能化如果缺乏必要的制衡,也可能与道德规范产生偏离。“所以说要高度重视数据安全的相关问题,科学理性地采取措施,保障数据活动始终朝着造福人类的方向发展。”梁立军说。

  据介绍,过去几年里,中央网信办联合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持续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公众反映集中的个人信息滥用问题,推动制定并发布了《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后者前不久刚征求意见。

  “在抗击疫情最紧张的时候,发布了《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同时,也注重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梁立军表示,中央网信办还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App安全认证工作的公告》,协助用户和企业更便利地去发现和评估App的安全性。

  南都记者注意到,今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首批18款通过认证的App名单揭晓,包括云闪付、苏宁易购、中国移动、百度地图等18款。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督管理司处长徐秋媛指出,这标志着App安全认证工作从试点阶段进入到了全面实施阶段。

  在推动网络数据安全法制环境建设方面,梁立军提到,中央网信办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国家立法机关,推动了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制定,以及《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国家标准的出台,并研究起草网络数据安全管理等法规。

  他还表示,为了推动行业自律和个人自觉,中央网信办还在组织研究网络支付、网约车等平台的信息保护规则,以及指纹、面部识别等个人生物信息的安全保护标准。同时,也鼓励行业、企业落实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技术手段和管理制度建设,切实承担起保护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的责任。

  采写:南都记者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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