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报4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

新华网 2020-12-10 阅读量 1182

  新华社长春12月10日电(记者高楠)吉林省纪委监委9日公开曝光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

  图们市委政法委原书记梁勇充当马文龙涉恶犯罪团伙“保护伞”问题。2012年至2018年,梁勇担任图们市财政局局长期间,在项目承揽、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等过程中,为涉恶犯罪团伙首要分子马文龙提供帮助,收受人民币225万元,助长该团伙坐大成势。2020年8月,梁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原院长王君先、蛟河市原副市长刘喜成充当房祥龙涉黑组织“保护伞”问题。2012年,王君先为房祥龙实际控制的蛟河市城区建筑有限公司承揽蛟河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房建设工程提供帮助。2017年至2018年,刘喜成帮助房祥龙关联的公司承揽工程项目,先后3次收受人民币40万元、金条1根。2018年9月、2019年1月,刘喜成、王君先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另外两起典型案例分别为镇赉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郑伟充当张磊涉黑组织“保护伞”问题,榆树市正阳街道靳家村村委会原主任苏井秀充当刘立军涉黑组织“保护伞”问题。

  据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吉林省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及失职失责问题2824起,处理3032人,移送司法机关30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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